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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喔,燦坤快3

謝謝輕搖漫舞的理性建議,小弟會虛心接納的,真心感謝~~~ ^__^
50個人,每人試用7天,350天後,
用全新機的價格賣你,你要嗎?

造句:
猶豫-站在人生岔路,我猶豫了三年。
試用-站在人生岔路,我試用了三年。

有一樣嗎?
有一樣嗎?
有一樣嗎?

猶豫≠試用

乳香氏家 wrote:
話說華碩的ZENFO...(恕刪)


取暖失敗,下一位。

這種消費觀念要改你知道嗎?

arthurkc wrote:
很多人不了解"猶豫期"的立法原意。

他是為了防止廠商利用,業務員的主動推銷技術,第四台的華麗演出,網頁的漂亮畫面,DM的不經意誤導......

讓消費者一時"衝動"之下,買下不合用,不適用,用不到,超過自身經濟負擔...... 的商品。

所以,法律基於保護弱勢消費者的前提之下,設有一定期間的"猶豫期"。

猶豫期內,消費者可以多多多多多加以考慮商品的實用性,價值,以及自身的經濟能力......,再一次決定是否要加以購買。

不買則可以無條件退貨。

至於商品到底好不好用,貴不貴,漂不漂亮...... 和猶豫期的保障,一點關係都沒有。

所以,"猶豫期"不等於試用期,只是讓你多一點時間考慮。不是讓你買回家試用後,再決定要不要買的。

新品瑕疵,更和猶豫期一點關係都沒有。新品瑕疵本來就是可以更換。沒有猶豫期也可以無條件更換。但是不能拿來作為不買的理由。



大大正解,樓主因為續航力不符合自己的期待就要無條件退換貨,被砲剛好而以啦,文章看3分之1就看不下去了

如果有心人這樣玩,我看一輩子都有免費的手機可以用了,誰還會花錢買







東西好不好用是一回事,東西正不正常又是一回事

讓你看好不好用叫試用

讓你看東西正不正常叫猶豫

實體店家為什麼沒有七天猶豫期

因為他都現場開封讓你檢查東西正不正常,而且他是確定你要買才開,不然他會拆給你用?

誰想買到人家試用過的機子?

每個都拿回去拆封試用七天,每個都不想拿到整理過的新機

廠商是要虧死哦


別說什麼產品好不怕人家試用

樓主就是最好的例子

爬文也爬過了,也知道他電池容量小

還是買了一隻回來,結果嫌他續航力差

一隻才幾千塊的東西,連幾百塊都不想花

誰會給你退



七天鑑賞期=猶豫期=試用期
沒用過怎麼知道機子是不是自己要的?
有些問題有辦法在10分鐘內看出來嗎?恐怕要用個幾天才能判斷吧?
我知道很多朋友(由其是有開店的店家)非常不認同~~
但是消費者要追求消費者的最大利益~~
我是消費者~~
我不管什麼自己可能買到別人試用過的貨...這些道德說法~~
反正我開箱後看不出來有被別人試用過即可~~
讓我看出來有被試用過我就退貨~~~

這個規矩在歐美是很正常的~~~
雙A在歐美販售也是乖乖照這個規矩~~
目前我是覺得PCHOME是國內最照這個規矩來的~~
所以我買東西一定先看PCHOME有沒有~~
價格一樣我一定在PCHOME買~~
一些有其他異議的朋友要想想看為何PCHOME可以成為台灣最大的網購龍頭?
為何歐美行之有年的規矩在台灣就要被另外解讀?
反正商場就是如此~~
有能力的最後才能存活在市場上~~
消費者要追求消費者的最大利益~~

qwqwqqqw wrote:
50個人,每人試用7...(恕刪)

我可沒說 猶豫和試用能話等號~~~
燦坤快3不是指3小時到貨嗎..還等了快兩天...
smpmaniac wrote: 什麼猶豫期.鑑賞期.這些都是商人在玩...(恕刪)


乳香氏家 wrote:
話說華碩的ZENFO...(恕刪)

在台灣奧客都是目光短淺.不顧形象.吃相難看.路只會越走越窄.

jun17 wrote:
七天鑑賞期=猶豫期=...(恕刪)


講權益也要講道理,不是有錢的最大

去牛肉"麵"專賣店說你要吃牛肉飯

人家寫的清清楚楚是猶豫期,偏要說是鑑賞期

就不能拆封不能過電

然後說消費者是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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