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店家事隔近1個月後,以委托方式幫我續約綁2年,因我是中華老客戶還所以還享有手機折扣,同時搭配一台筆電。....如果你真的覺得有問題,這些東西給你時,你就應該去查清楚,而不是你去預購手機後,要繳錢了..違約金,才說別人有問題.....那你的手機折扣跟筆電是不是要吐出來
雖然事已至此.趕緊保存證據.僅提供個人看法1.詐欺.背信.侵占.偽造文書......想的到的罪名.2.向中華客服說明原委.以當事人身份要求提示保存在中華電續約兩年的文件正本.包含您因此付出的違約金.確認非本人行為後.要求客服保存正本.影印副本送轄區警局報案.3.筆電在誰手上?很重要.如果.基於善意出發點替您在前案中替您爭取爭取福利(偽造簽名還是不對).筆電仍然交予消費者.就變成隱匿應告之影響權益事項.侵占罪名就不成立.4.過程再回憶清楚些.記得保存物證.還是有機會補償個人損失.以上僅個人淺乏法律常識.提供參考.請樓下繼續.....
抱歉!事隔這麼久才又上來報告狀況,並謝謝大家的關心。首先,我提供資料於消保會後,果然是很快就有進展了,消保會除將資料寄給相關公司及人(3月初寄的),正本給中華電信、震旦,副本給我以外,也因為他們認為該案涉及刑事責任,所以也副本給台南市警察局。我是在接近3月中收到資料,中華電信的客服立刻與我聯絡,並詢問是否需提供什麼協助?而震旦截至目前為止仍沒與我聯絡(不過他也不需要與我聯絡了)。台南市警察局將資料轉由我戶籍地的分局承辦此案,我於3月中左右接獲偵查組的來電,他們說他們會去調整這個案子。剛才才在分局作完筆錄,與幫我作筆錄的偵查員討論並細看當時的資料(委託書、申請書),店家確實有可能有解套的方式,ex.證件是我提供的、名是我簽的等等。但到中華電信那,卻多了續約與ASUS的手機(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是手機而不是筆電),而偵查員建議我重點就放在這。之後的流程就是,該偵查員會傳震旦及另一通訊行來做筆錄,(但很機車的跑單幫似乎就沒有任何刑責?)若這些相關人員不到案就提拘票(不曉得這是幹麻的?)。但這大概又要一段時間了吧~筆錄完成後,案子就會送法院,所以我也不需要再另外申告(該偵查員說我同時去申告,最後案子還是會匯整在一起,也許是回到他那,也許是到他同事那),就等通知,至於是證件盜用或、業務侵佔或是個資外洩,就看到時法官如何判斷。另外,沒想到警察界這麼小,當初呈接此案態度敷衍的警員竟然是今天幫我作筆錄的偵查員的學長…@@"PS.確實如各位所說,我當時不應該繳違約金等問題(真的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但事已至此,也只能期盼這些該死的店家能受到應有的懲罰。
iamemilychen wrote:抱歉!事隔這麼久才又...(恕刪) 加油了~不管怎樣~~我也不知道有沒有和解的可能(我不懂法律)但~~我還是((建議))做錯事~犯法的人~一定要讓其接受法律的制裁~不然~~或許還會有下一個受害者出現~~=========樓主~加油嚕!!!
iamemilychen wrote:抱歉!事隔這麼久才又...他們說他們會去調整這個案子。....(恕刪) 找不到"讚"可按.加油!伸張保護個人合法權益.支持!哈哈!...他們說他們會去調整這個案子。....吃案吃到鐵釘需要"調整"?..若這些相關人員不到案就提拘票(不曉得這是幹麻的?)...指的是法院傳票通知出庭.無正當理由.三傳不到.通緝!恭喜!刑案確定.假以時日一定有好結果的...iamemilychen wrote:抱歉!是我打錯,他們說是要"調查"! 收到.但延宕未分案.成案.承辦員警問題應該也不小!!!活罪難逃(如果轉進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