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mmer264531 wrote:有問題不是一開始就要說明嗎.而不是幾個月後.錢也收走.貨也收到很久(約5個月).再來提告.想要要回去
如果這5個月期間華碩都沒有來請求返還不當得利,這一點對樓主是非常有利的。產品都出貨了而且隔了那麼久,消費者自然以為華碩也同意這樣的交易方式是合法的。可能因此樓主把多餘的轉賣出去。事隔那麼久華碩要再來追討,可能樓主已經折價賣出或送親友了,也無法退還。硬是要退還樓主反而會有不小的損失。這根本是陷人於罪。
當然,如果華碩一直有在跟樓主追討,討了5個月樓主硬是不還,然後提出告訴。這樣樓主就很不利,穩輸的。
另外,由於這是網上交易,所有的交易紀錄都在網上有儲存。 所有的證據在華碩網上都有,看來消費者也不否認這一點。華碩有必要申請搜索票登門再搜索什麼證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