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mmer264531 wrote:
幾個月後.錢也收走.貨也收到很久(約5個月).再來提告.想要要回去
輕罪的刑事案件,從檢警知悉(此例猜測為華碩發現異常交易報案+併提民事告訴),警察移送地檢署分案偵辦,可能會花上一個月時間。檢警調查、請關係人到案說明,到開第一次偵查庭,三到六個月實屬正常。並不是5個月後再來提告。
PS之前幫忙處理最熱門,檢警最急著辦的的酒駕(刑法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現場酒測證據明確,無人傷亡僅有車輛財損),從事故發生到第一次偵查庭,也要花了大約三個月。
cbmmer264531 wrote:
1.優惠卷來源合法,是華碩主動寄給我們的
也跟檢查官說明.因為華碩活動很多.不清楚沒有看.就直接隨機複製使用
有問題不是應該由他們購物車做限制嗎?
2.但從頭到尾我們是覺得.是華碩寄出優惠卷.參加他們優惠促銷活動.覺得便宜買很多.有甚麼問題.
有問題不是一開始就要說明嗎.
這個觀點,或可用來主張不成立刑法339條之行使詐術及民事的不當得利。但另一方面,告訴人必也有其主張詐術成立/不當得利的觀點,我們不得而知。小弟會猜測,如果不夠強烈或有足夠懷疑,是開不出搜索票的。而調查及搜索到的證據是否能支持告訴人之主張,或反而變成敗訴之所在,會是此案"犯行"是否成立的關鍵。(貼心提醒:偵察不公開,筆錄及偵查庭內容建議樓主還是不要多說)
關於這兩點,網友們各有意見,但小弟想強調,這些都是各位看了部分口述資訊,並產生的主觀認知,是否有證據我們不得而知;要如何用法律用語將主張包裝給檢察官,又是另一個難點。
cbmmer264531 wrote:
3.
台灣法律可以因為是大公司就無限上綱
大家看我的消費東西.也知道我不差這幾十萬
生了兩個小孩.幾百萬都再花了
只是覺得.因為是大公司就可以無限上綱打壓消費者
台灣法律對消費者根本沒有保障
我也不怕.可能會多一條前科.也要說出來
大家仔細觀察.我現在來說的權力都被打壓了
請媒體公正 媒體社會責任 不要搞小動作
每個網友都可能遇到
扣除情緒性言詞,小弟推測,樓主的主張是無罪,已於偵查庭表達不認罪(刑事)及無和解(民事)意願,也不接受緩起訴,願意開庭打刑事訴訟,並願意耗費心力、有足夠的時間金錢、妻小無憂,並獲得家庭支持,願意接受可能被定罪的風險。
樓主"覺得"、網友"意見",媒體的"社會責任""公正報導",與此案偵察內容已無關,也不是所謂對錯道德情理,讓檢察官決定起訴/不起訴。現在看的是足以懷疑的證據、雙方主張、以及,面對檢察官的態度。
如前文所述,因缺乏法律知識和協助,樓主在到案說明和第一次偵查庭時,已落居下風。檢察官看到這種輕罪,沒前科,沒律師陪同,自己主觀認為無罪,拒不和解,說要告就告啊,的一般民眾,有時也只能無奈的屢行他的職責...
(開個玩笑,上法院可不是像英美法庭劇一樣,雙方慷慨激昂滔滔雄辯,律師屢出奇招,最後判無罪,大家流淚擁抱鼓掌全劇終)
(沒有律師協助,檢察官可以口氣溫和,不帶髒字的,把被告問話問到自己前後矛盾,情緒崩潰。)
若樓主下定決心,那小弟想再次強調:時間心思,就不要花在這看文回文跟網友辯論了,立刻去委任此領域專業的法律事務所(諮詢就開始每小時計費那種喔,不要義工或免費法扶),並將所有在這裡沒向說網友說,不方便說的事情經過,完整誠實鉅細靡遺的向律師陳述,擬定訴訟策略。
粗估從開始諮詢到第一次開庭,二十萬以上費用是跑不掉的。確實費用依案件複雜度及事務所和委託人溝通,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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