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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濫殺平民,猶太教的命較值錢,伊斯蘭教的命就比較賤,反恐無限上綱

timeriver235 wrote:
樓主說100多組的序...(恕刪)


是喔
報導是說1組而已
如果100多組…

感覺心裡的天平又會移動哈哈
想找記者或是立委把事搞大,我倒想看看誰敢站出來.

都自備犯罪證據,還有一堆一看就知道的推委之詞,華碩很給你機會了,不知珍惜.

你的行為己經偏差了,所有的說詞在大家的眼中看起來都很好笑.

華碩法務不是幹假的,你以為他們不知道你在想什麼?他們的素質可沒那麼差.

反正不差那錢,去請個律師比較實在,不怕留案底,那還找什麼人來幫你.


再說一次,如果你真的考慮到家人,華碩肯給你和解的機會,這是最好的台階下,也是對家人最好的負責.

再搞下去,相信你的家人這段時間也不好過.


這裡打臉太嚴重了,看起來不會有人幫你,建議樓主改上爆料公社求溫暖吧,那裡記者也比較多,或許會有勇者出現,但也可能打臉打更兇,還被肉搜.
樓主自己說幾百萬都在花了
是不會請"律師團"反告ASUS喔?
唬弄網友對訴訟不會有幫助
只會被網友笑的!

cbmmer264531 wrote:
因為有吃過虧 在大型...(恕刪)

一般老百姓 無意中發現 購物車問題 法律上消費者應該沒有義務主動告知

笑話
新聞報導:



靜待司法調查。
ilovecool wrote:
買一次 可以 當不知情
買兩次 也可當不知情
買 100次 且東西已超過需求自用量
如果有轉賣 獲利 那就有意圖了

請問樓主有轉賣嗎

購買量和有無轉賣根本不是重點,遇到便宜貨多買轉賣本來就很正常。

CUFOX wrote:
兩案件差很多哦,前...(恕刪)



整棟樓正反2面不同見解
法官當然也會有不同法官 看法不同
常常一個案件打好幾場就是這樣
只要有不當得利 非等值交易 的行為
就別把事情說的絕對

請問樓主 物品全部留自用嗎
還是有 轉賣呢
cbmmer264531 wrote:
補充說明:1.優惠...(恕刪)
wayen520 wrote:
持優惠碼網購省20萬 男卻遭華碩提告詐欺

上網買東西,怎麼會買到被警察上門搜索呢?
一名曾先生去年參加華碩舊機換新機活動,
獲得一組折扣碼,他到官網購物並且輸入這組序號,
卻發現結帳金額大幅下降,他在兩個月之內陸續購買了一百多件商品,
原價60幾萬,他只花了40多萬,華碩發現後報警提告詐欺,
但是曾先生強調是業者的系統有問題,不是他的錯,
但華碩則強調,系統沒問題,靜待司法調查。


一組折扣碼應該只能抵一筆商品
你當然不是駭客,不過你有利用這漏洞購物
就像玩線上遊戲利用漏洞BUG一樣
被鎖帳不然就是回朔或清空甚至被告...
我覺得華碩提和解你就和解阿
那個便宜20萬就不用去想了!(可惡沒賺到)
當然你也可以跟華碩繼續玩...(恕刪)



樓主的心態很有問題,

人心不足,蛇吞象。

小心噎死自已。



cbmmer264531 wrote:
我只是跟大家一樣 一般老百姓 無意中發現 購物車問題 法律上消費者應該沒有義務主動告知

覺得便宜就下單了 貨也有收到 卻被告詐欺


現在想朝 他們明知購物車問題 卻又 硬告我詐欺 誣告罪成立...(恕刪)



樓主真的是.........

唉..............


ace ventura wrote:
感覺樓主三月被帶到警局, 就算被起訴也無意和解, 想找民代 媒體 網紅, 給檢察官 司法製造壓力
01 也發了至少2篇文想帶風向 想製造對其有利的言論

可是樓主顯然"完全不懂"法律 (很多留言支持告下去的也是法盲), 在法律上你是100%占不住理, 上法院 一定敗訴

你的主要論述就是對方犯錯, 我利用對方的錯占便宜 哪裡錯了?!

以現行法律來看, 你是大錯特錯, 只給你舉幾個簡單例子(有實例)

1. 領鈔機"發生異常", 用金融卡領現金2000 吐出來3萬 領了十幾次 "爽"? NO. 最後被警察抓到以"詐欺罪"起訴 判刑
2. 撿道路上遺失包包, 裡面有100萬 爽? 拿回家被抓到就是"非法侵占"罪
3. 網路銀行出錯, 你帳戶多了十億, 馬上用掉 爽? NO. 一樣是非法侵占

你注意到上述例子都是"對方的錯"嗎? 法律上你就是"不當得利"!
就像你不小心匯錯款給A, 法律也會"保障你", 向A把你的錢拿回來, 如果A不還, A就會被告侵占 (不當得利), 這樣樓主你懂了嗎?

...(恕刪)


中肯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你說那個上新聞的小毛...(恕刪)


專業,對於條文的解讀,邏輯思維能力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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