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瑩月0 wrote:看了一堆回文真覺得好...(恕刪) 那你就去刻呀!若有不法,自己扛責就好!你可去做,沒人知道,並不代表你沒觸法。一如你闖紅燈,是百分之百違規,但不一定被逮。這是常識。是常識。了嗎?換個卡,何必上來討拍?手機換卡比較嚴,為什麼,妳知道嗎?去翻法條吧!不要偷懶!不知源由亂嗆,只會鬧笑話。
knift wrote:同意樓主的看法,其...(恕刪) 是呀!樓主可以拿委託書呀!委託人親簽,可以呀!樓主沒委託書,你是同意啥事?印章易作假(鈔票都可作假,不是嗎?),沒錯,但作假仍有法律責任。不是嗎?
0瑩月0 wrote:花個幾十元刻個印章不就好了~~ 對阿 你都知道了 既然沒帶到 你還不去刻個章就好了 50元很難嗎若不高興代辦程序的話你應該去罵NCC業者都是配合規定做而已給你方便 若被NCC抽查到 罰款一堆 自認倒楣?
hillside wrote:那你就去刻呀!若有不(恕刪) 盜辦的,光簽名就是偽造文書了刻印章會判偽造文書X2嗎??~~笑死~~腦子要會用,會想啊~~沒意義的規定就該廢除~~~不認同的~ 那是你沒在思考~~難怪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