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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的行銷手法 - 聯強電信聯盟 (板橋文化店)

這感覺像3歲小孩拿1000塊去便利商店自己買了一顆統一布丁
然後打開布丁媽媽那才拿布丁來便利商店說黑心商店退錢

jasonwu0103 wrote:
這感覺像3歲小孩拿1...(恕刪)

通訊行業務滾回地獄吧

Justice1224 wrote:
2013/06/28...(恕刪)


這確實算店家行為

應該跟HTC無關

可憐的HTC躺著又中槍
187cm

jasonwu0103 wrote:
這感覺像3歲小孩拿1...(恕刪)

濫比喻
這種消費糾紛一再上演。每一段時間就會遇到有人提出來。
不要說什麼就連友人自己開通訊行。自家親戚在繳費的時候也會被其他通訊行用"話術"騙續約。
很明顯是這家通訊行要賺你們NP的獎金。而且屆時會以合約已生效。已簽名為由拒退。
因為如果退了。就是店長要付遠傳違約金。
這種惡劣店家要嘛上媒體上報。不然就只能找兄弟處理了。

GenT1e wrote:
2G大卡變小卡,自己...(恕刪)




大卡換小卡本來就不用錢...
Justice1224 wrote:
好在我男友是工程師還可以用專業堵他們的無知。

但資料還是不見了


那到底你男友的專業有沒有救回資料


伊休瑪 wrote:
他跟小姐說:我想買比較新的日文歌。(受過日本教育嘛,都是這樣)
依照這個60幾歲的年紀,用膝蓋想也知道是演歌。

要是我,也不會推薦演歌
不是說哪個年紀就一定會聽甚麼歌

本人沒買HTC股票 , 不認識原po , 但支持國產品牌 .

為什麼這種手機店不用蘋果或者是三星LG來當作授權行銷 , 原因在於HTC的通路選擇

及簽約內容發生問題 , 當你的品牌HTC跟不知名的商店放在一起時 , 消費者會

先看誰當然是大品牌 , 誰會去考慮到商店 , 商店無非是拉HTC的大名來行銷 , 讓消

費者產生錯覺的漣漪效應 . 再者 , 可能商店用了黑暗行銷法 , 損及了HTC品牌利益

應該有所處置作為 , 但並非對此事消費者 , 而是對於通路商的契約及品牌使用來處

理 , 有上新聞第一時間說明解決 , 像是檢視契約要求賠償商譽 , 收回該店代理

權...等等 , 沒上新聞就通路利益做檢討 , 看是繼續無視黑暗行銷或績效優先做出

其他選擇 .



相同的是魔鬼藏在細節裡如apple的特約授權商店做出下列行為會挨告嗎

1.把店招牌和環境布置成類似apple風格式樣

2.名片店服車子相關產品都印上apple特約授權字樣 , 字型要與店名一樣大 .

3.所有人員話術均離不開appel特約授權

客服人員表示
此文新註冊帳號
認證電話為遠傳門市申請

這發文的大大是安怎
HTC沒事中槍



根本白癡

要砲也要找對人

難道廣大興28被射擊

我方要找船製造商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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