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emilychen wrote:
目前進度:昨晚主動和...(恕刪)
加油!等妳好消息.
記得好像是該提"自訴".對象是建立合約機制的中華電.由中華電延伸至震旦就沒有"毀謗"的問題.
因為中華電手上有因合約產生的文書及贈品流向資料.領受人員簽名.這部份中華電流程真的做很好.
even外包維修也是.
如果警察不在現場.不要和"任意對方"私下通訊.討論.對樓主不利.專業律師會在錄音檔中找漏洞.
妳放心.大廠律師絕對專業.(警察的串媒.也的確很怪)
"證據所在.勝訴所在".01前人名言.樓主加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