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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新品購買須知~~!以及新品換貨部分!

kenjico_lin wrote:
凹 揮 爐 都是...(恕刪)

感謝您的指教!我是說的很白話!所以才用那些字眼
我覺得沒啥不妥~用最白的話去說~不懂不清楚那我也沒辦法!
再次謝謝你的指教!
再來購買須知~不只針對我們店裡!我想也適用大部分的門市!尤其是3c門市!
開版大的說法:

他不想耗時間所以呢在他第一次爐我的時候!邱先生你不要說你沒有爐!就像我教你的要跟聯強爐一樣的爐法!
我就受不了所以我說你自己拿回來我判定若是非你因素的新品不良我80%收回來讓你換一支!
因為聯強會換新品所以我可以賣給下一位使用者!因為是新的!但是第二次你又打來叫我回收!!
已經確定有問題的東西了!我有可能換新嗎?

我是答應你可以!但那是第一次!第二次我可就沒答應你了!你就說我答應你了!我可不記得我答應你第二次了!
所以你認為我很難處理!還有~話當然我說了算!一間店老闆交給我~我當然要把他處理好!不可讓他虧錢~當然我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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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本人比較笨一直無法理解上面紅色字的意思?!版大自行判斷是"新品不良"才願意80%回收?既然是"

新品不良"為什麼不是無條件回收換新品而是得還要損失20%才能換新品?
,再者,聯強"已經"

判斷是"新品不良"而非人為因素了你卻不願意80%幫他回收?!難道版大比聯強的技師對"新品不良"的鑑定權更有

效力?本來我看了兩造各開的板也偏向覺得買家問題比較大是到01取暖,後來仔細看上面店家所述紅色部分再重新評

估論斷後,我覺得店家對一開始想投機賺取20%的差價,即所謂自己鑒定非買家因素,(或許買家不黯操作:或許他自行

設定把弄一下...等等就可正常使用而後賣給下個買家可賺取20%價差),後來送聯強已經由代理商方面認定是"新品不良"並以刷新軟

體方式處理還未解決問題,店家認為或許接手後跟代理商方面談換新機會棘手或麻煩,才會有所謂"第一次"和"第二次"

回收換新機的說法,店家的心態一開始的動機個人就覺得有問題了.不難理解.而且對"跨區"購買的消費者,店家或多

或少會有"一次性"客人的心態,將消費者定位在"機會單次消費族群",服務上或許會有些差距.

買家會"盧"?,說實在的誰花錢買東西不希望買到正常的東西?誰花錢買應該是正常的東西卻得到沒預期該有的品質,

經過一次送修後又回到同樣問題而還能心平氣和客客氣氣的完全沒有情緒性的跟原買家反映溝通?!我修養沒那麼好

就做不到這一點!!

本人也有一點小經驗幾年前到燦X買了一台無線AP(知名廠牌),約莫過了20天左右出了問題無法使用,帶回到

該店家反映,接待人員說需要送聯X檢修,且要七天時間,我二話不說填了送修單,到了七天至店家詢問說還沒修好,

因為本人經常需要用網路工作有必要盡快取得該裝置,店家說修好會打電話通知我,我又等了三天才接到電話叫我過

去取件,我看到東西之後臉都黑了,那不是我原本送修的20天新貨,而是一台直覺看到外殼有塑膠老化和刮痕評估大

概用了至少超過兩年產品的外觀,我對接待人員說這不是我原本送修的東西我不接受,他說聯X的送修機制是"只換同

型號"產品給你,不一定會是原本那台.我剛開始很理性的試著講道理並提出反問,你剛娶個年輕漂亮老婆生了場病,

住進醫院,出院後院方給妳一個歐巴桑,你接受嗎?而且"只換同型號產品"並未事先告知或有相關消費者可被告知的文字訊

息,只是片面單方"決定"?!,僵持許久本人已不耐煩當場在店裡發飆並請能做主的主管出來理論,主管出來後了解情況,

二話不說指示從架上拿同型號的新品給我...

以上要說的是,賣方為什麼不多體諒對他賣出去瑕疵品站在消費者同理心立場負責幫忙處理問題,一定要弄到大家都不愉快

再來爭得你是我非,如果銀貨兩訖都沒問題,消費者吃飽撐著嗎?!或許店家可能也有權限和立場,最惡質的就是躲在

後面的商人自己訂規則球員兼裁判對自己所造的業(不良品)處理不乾脆,能坑善良者盡量坑一個算一個.


這是一種悲哀.






kevin9999 wrote:
最惡質的就是躲在

後面的商人自己訂規則球員兼裁判對自己所造的業(不良品)處理不乾脆,能坑善良者盡量坑一個算一個.

這是一種悲哀.

同感!!!!

這就是最主要關鍵
也是我最看不起聯強現在對保固的態度

這是台灣消費者姑息聯強或其他代理商的下場
只要看到聯強一律不買

如果巴比自認有理
請你乾脆把你的規則還有本次的案例貼在店門口
請要買手機的消費者讀一遍,顧客認同就會買
以免又發生讓你還有同業不舒服的事
那位說要挑客人的電信業著麻煩也請你將挑選客人的標準貼出
不要等手機賣出後再說你也是會挑客人的
成交前就該挑客人才對吧!!


巴比兄

您的回應我了解囉!(立場我理解)

這件事..

還是希望雙方善了.不要受有心人鼓動..
請問你公司是那家???
很好奇

說出來幫你公司增加些人氣
bonny01020622 wrote:
我也會採取和你一樣的處理方式,

只是~~~

我不會用 80 % 折讓跟他回估...

我都是一律客人拿出門後....

....6 折回收 !!
客人有選擇好店家的權利
店家也有權不受客人的氣
快樂巴比 我覺得是他錯在不應該用80%的價格要回收手機
會讓人覺得他賺價差 其他的我認為巴比沒什麼錯
手機換貨一定要照他的流程
不是你或我說的算
再來消費者貪圖便宜 原本就要承擔風險
新品換貨 送修 等等是不是有其他家店願意幫你做
或者你自己跑到維修中心
因為你請別家店代送一定會收費
各退一步吧
大家都覺得自己有理 互換個角色來想吧
你是店員 你是客人 誰有道理
要怪就怪三星品管沒做好
阿泥1852 wrote:
如果巴比自認有理請你...(恕刪)

大大~再買手機後要離開之前我們都會念一遍
購買須知~也是客人確認無誤才離開的
並且客人有簽名唷!
所以我自認有理!
本人認為店家應善盡幫消費者處理問題的義務,事件發生根本就是機子有問題,如果連基本服務都做不到還在這邊抱怨消費者根本就是很差的店,建議邱先生公布店家店名地址,讓大家公評!
快樂的巴比 wrote:
大大~再買手機要離...(恕刪)


我前面可沒說大大您無理喔~
既然說是宣導
就應該在買賣前吧
客人認同一樣會買
當然做生意有選擇客人的權利
只是先讓客人知道你要怎麼選
誰知道我是不是妳們心中的好人客
有一點我覺得不好
就是在客人發報怨文之前就把事情放在網上
如果邱先生先po文您再發文我就覺得還好
畢竟邱先生買了新手機又來回奔波最後還了錢賣
而你是賺錢的人
有的同業說誰管他從哪來
我想這種話大概不敢貼那在店門口或拍賣上註明說
我想如果~只是如果(不用說叫我去開我是上班族)今天我作生意有人遠道來買我的東西
我會非常高興~~即使我無法順他的處理方法我也不會用強硬的態度對待
說實話
有理沒理是要消費者認同的
當然我也不認為邱先生全都是對的
只是將這幾天看到的說出
做生意以和為貴
和氣生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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