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475368 wrote:張啟元 統聯票 也是官網算的, 1元也付了 怎麼被告?他沒有入侵系統 只是改自己網頁的結帳價格, 那樓主的手法不是如出一轍? 不是,差很多。1.樓主有用折價券,並非憑空折價。2.樓主交易價格沒有低得這麼誇張,沒有達到可以直接確定系統錯誤的程度。3.樓主沒有去修改價格,價格一直都是用華碩官方算給他的。其他不同你就自己好好想想吧,這種腦殘問題我懶得繼續打臉了。
weird@ wrote:華碩因為系統等原因誤...(恕刪) 對阿先主張契約無效再主張撤銷契約縱契約有效也要就不能折抵部分的請求差額行不行也是看法官就算用折價券變成新要約我還是認為這契約要探求兩造真意合致的部分應該是可以用折價卷的款項而已前面也有人貼出適用品項了不因為系統讓他過去了就表示華碩同意了新要約應該區分華碩同意只有折扣卷符合資格的訂單而已其他不符合的都還是不成立不過要是照我這樣認定感覺…有點自找麻煩哈當契約都成立的話就好寫了……買受人縱使用同一折扣碼購買百餘項目,然既經華碩公司網站同意使用,買受人並以華碩公司畫面顯示之價錢給付,則契約當有效成立,縱華碩公司主張折價券有其使用限制,僅因系統疏失誤使所有訂單契約成立云云,然不應由消費者負擔華碩系統疏未維護之責,且一般消費者當無法預見上開系統之錯誤,況數位商品之折扣本可預期,低價折扣並非少見,難謂消費者有明知價格不正常故意利用所謂網站漏洞云云…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駁回~最終還是看承審怎麼判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