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錯價格,是標錯價格。但濫用系統漏洞又是另一回事,不要一直拿什麼小老百姓來當說詞。什麼公開怕華碩被買光損失過大。請問你買了60萬的商品,只花40萬,華碩也是損失20萬。真的這麼有良心會買到60萬商品嗎?情理法,情字一關,你已輸。你說你擔心華碩損失所以沒有公開,但你買了60萬商品,難道華碩沒有損失嗎?既然明知會造成人家損失,還執意這樣做,那不合乎人情禮義。理字一關,你也站不住腳。因為濫用漏洞根本不合乎道德規範。因為正常人不會鑽漏洞,漏洞不是捷徑,而是走偏門。人家提和解你還裝可憐,我只想問,要會損失哪裡不合理?
我覺得這個跟以前很多品牌標錯價格很類似。廠商發現了錯誤,決定不出貨。當然也有廠商發現錯誤,決定還是出貨彌補商譽。你這個是廠商出貨以後,才發現錯誤。應該是廠商本身的疏失,要說你詐欺可能有點牽強。但是道德面,當然是會有點理虧。個人觀點分享~~
cbmmer264531 wrote:我只是跟大家一樣 一般老百姓 無意中發現 購物車問題 法律上消費者應該沒有義務主動告知 你沒有主動告知的義務沒錯但利用漏洞一直買,確實會被告詐欺這之前已經有太多案例了!(買車票那個,你自己去Google)你還是趕快和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