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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濫殺平民,猶太教的命較值錢,伊斯蘭教的命就比較賤,反恐無限上綱

ee21 wrote:
如果, 這是在美國,
相信我, 華碩連聲都不敢坑...
告消費者? 被消費者反告到死才是真的

就算是美國,若是像標錯價被取消訂單的比比皆是,這是企業的合法權益。雖然這麼做有損形象,但若損失太大也只能不顧形象了。
當然,出動公權力搜索這種事是幹不出來的。
卡個位子.應該快有媒體再來抄這篇15151515

CUFOX wrote:
還打不到5折就認定...(恕刪)


如果你家因為你自已的不小心導致門窗沒關好

讓小偷進來偷了2~3次 如果金額不大我想你有可能會選擇原諒

但一偷就是上百次 金額也超出預期 這樣你會不會直接提告

還是像你說的 對小偷先道歉說

“抱歉唷 是我門窗沒關好讓你有機會來我家偷東西 全是我的錯

所以你把東西全還我 我就不計較了”

timeriver235 wrote:
搞不懂。影片明明有3千多 折扣完變成566

還拼命跳針護航6折


對阿! 用完全不適用的優惠碼, 優惠碼說明本來就有 限筆電 電腦 平板 手機的適用範圍

且至多折抵一次訂單總金額的20%


3288->566 豈止20%, 這不是詐術 什麼是詐術



限折抵1次 20%, 100多筆訂單會變成打6折的40萬?

這樣敢說自己不知情 沒犯意?
微笑是美德 wrote:



如果你家因為你...(恕刪)

 這比喻很爛
在華碩官網買東西被比喻偷東西
程式漏洞就變成偷很大

華碩自己敢用這樣的平台設計賣東西
被消費者買到了 見笑轉生氣就提告。
華碩品質 以卵擊石
我覺得這不是標錯價的要約在那邊
然後消費者下標,網站成立訂單,契約成立的態樣

華碩對於折價券真實可以折抵的部分的確要給折扣然後成立訂單

但是折價卷表明不能折抵的範圍,或者需要舊換新等規則的,也要消費者這邊同意雙方意思合致才能成立契約,至少就這些規則範圍外的,能不能認定契約當然成立應該還有空間,否則,消費者就該原價購買不適用的範圍的產品,不當得利的可能性還是有的。
看了錄影後,台灣大大小小的電商,華碩這麼大的公司出這種低極bug

主要動作在甲乙網頁互相切換購買產品,甲頁重整後繼承乙頁較少的結帳金額,購買品項卻沒繼承

這是系統漏洞不是標錯價或折價券的問題,建議樓主還是想辦法和解吧
1.這個案子很像之前網購標錯價的事件:因為人為疏失標錯價(買方一看就知道標錯價),但賣方還是依然得出貨。
這個案子卻是遇上系統上Big Bug(這根本是人為重大疏),賣方雖然有出貨,卻事後告人。
2.那以後有任何人去華碩官方網站購物,遇上任何BUG,或在不知情之下的BUG,購買了華碩產品,那不就要看自己運氣好不好到不會被告。


洗洗睡,和解或起訴?等2-3個月之後的結果發表,即使這行為法院認定不構成違法,個人也不會因此去做,因為這是人格與教養的問題,希望樓主能全身而退從中學到經驗,繼續潛水了

再補充一下,民事應該會先開庭,如果刑事起訴的話,會參考民事的結果去斟酌量刑
其實樓主可以考慮PO爆料公社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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