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mmer264531 wrote:
全程購買影片 全程只按了滑鼠左鍵 到刷卡頁面
當初有想過 公開分享給網友 但想到可能不到1小時 官網就被買光
華碩會有重大損失 念在是本土企業
華碩官網購物車算錯價 下單後 我被告詐欺
一念之差
我們是小老百姓 兩個小孩的爸爸 他們是大企業
只剩媒體可以幫忙了 已經到全國立委fb 留言了
請大家幫幫忙
真的噁


Josh.Tsai wrote:
已知:”在兩個月期間內,購買了一百多件商品,原價60幾萬,只花了40多萬 ”
客觀要件(犯行):
以詐術使人將物交付 / 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
這裡是否為"詐術",會是重點。原告可能主張折價券使用條款及網購相關規定、電子商務合約;被告可能主張購物車標價與購物網站系統運作瑕疵,被告進行正常操作,並非詐術。
主觀要件(犯意):
通常主觀犯意較難證明。但以此例來說,小弟相信”兩個月,一百多件”的購物記錄會是原告的首要主張。此外,若這一百多件商品已到被告手中,商品的去向(自用?贈送?轉售?)更可能會是原告用來推論犯意的切入點。
此外,購物的錄影畫面,在主觀犯意方面,也不見得有利被告。如果要走到開庭,就看原告提出的證據,以及雙方的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