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不法構成要件:一切有關犯罪行為的客觀條件,例如,行為手段、行為人特質、行為結果等。詐欺罪的客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術行為、他人因詐欺行為陷於錯誤、因陷於錯誤而為財產處分、被詐欺者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詐欺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上利益,以及上述各個不法要素間必須存有因果上的關連。
主觀不法構成要件:關於犯罪行為人的內心要素,例如,全部犯罪皆有的「故意、過失」,或特定犯罪所有的「意圖」。詐欺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欺行為之故意、謀取行為人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特定意圖。
如果他的手機賣價合乎行情,那就只是個有利的因素
賣家並沒有從中獲得其他好處,甚至當面給予買家檢驗,何來詐欺?
況且當面面交已經善盡義務了,又過了五個多月,實在很難想像對方有做過什麼手段
有人被詐欺會過五個多月再提告嗎?
葉月·八月 wrote:
世風日下,已經看過...(恕刪)
就是差價大才會上網自己賣阿, 手機行收二手機價格夠高誰還會想要自己賣?
你是以為只差個一兩千而已嗎? 你以為手機行不用賺不用承擔風險?
回樓主的問題, 不是你的東西就不要亂做保證, 除非你徹底研究過, 像手機沒辦法打開看內部的就別做什麼保證, 而且東西也不是你在使用的, 既然保證了就負責吧, 基本上能不能換電池在賣之前就打包票....為什麼不先換好再賣? 免費換電池的活動並非一般售後服務的優惠,而是因有災情傳出才有的recall, 照理說應該是先換好才賣吧? 換好後再說已經照apple recall更換過電池, 這樣買賣雙方都沒有可以搞鬼的地方, 同樣的這事件我也能合理懷疑其實手機根本是你的, 你只是編個故事來築防火牆po網看反應再去卸責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