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鷺鷥 wrote:寫新聞的人自己其實也...(恕刪) 來賣個關子猜測看看:下次回收後(2018年6月底)的頻譜再釋放出來(2019年年初),會不會像這次的頻譜一樣,會有「人權頻寬」這個選項出現呢?(就是用標下的頻譜換便宜的以低於88元/1GB流量的月租費,供給大家使用的事件出現呢?)(這次是1800頻段分3個,結果只有中華電信吃下1個,其他雙雄和台星只是狂標下2100頻段,不吃1800頻段!)2年後再來看看自己現在的說法對不對!!
中國時報【林淑惠╱台北報導】3G服務今年底說再見!通傳會(NCC)委員會議昨(3)日審議通過「用戶權益維護行動方案」,年底之前,國內3G用戶必須全面轉換4G合約,否則過了明(2019)年元旦之後的15天緩衝期,現有3G用戶便無法撥打電話、也無法行動上網,估計影響用戶總數為643萬1,569戶。FAKE NEWShttps://tw.news.yahoo.com/3g%E5%B9%B4%E5%BA%95%E7%B5%82%E6%AD%A2-643%E8%90%AC%E6%88%B6%E5%BF%AB%E6%8F%9B%E7%B4%84-215007809--finance.html
應該說,就法規上來看3G確實是得全面停掉但實務上受限於VoLTE問題,所以最後一定會轉彎就以亞太可以拿4G頻譜蓋2G基地台一樣,最後各電信業者的3G通訊也一定會保留差別只是在於:1.避免2G問題又發生在3G身上,所以強制要求電信業者在這時期至少就要把所有用戶的合約升級為4G2.也許NCC較硬起來時會限制電信業者的3G僅能用於通話,不能進行上網,讓業者更積極要維護4G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