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 wrote:
因為最近在網路上拍賣...(恕刪)
大大
這個案件只要對方還沒付錢,你隨時都可以不賣,他也隨時都可以不買
付錢以後就不一樣了.
另外"我也開了1元的賣場給他!之後他也下標了"
這件事其實非常危險
我知道你是想省手續費
但我跟你說
買賣交易合約已定
如果對方只匯一元進來,你還是得出貨,因為買賣合約上就是1元
個人認為最好不要省小錢將來賠大錢
woodywuy wrote:
想想那些網路上標錯價的賣家與公司,能不負責嗎?
買賣契約已經成立,雙方應根據契約所訂付款交貨,您單面想取消契約,不欲履行交貨義務,詐欺罪是成立的。
至於帳戶資料,凡走過必留痕跡,偵九隊稍微一查就有了,不要仗勢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