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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兩隻手機,總覺得被貴到~~

tobacco726 wrote:
如果是在購買七天內都...(恕刪)


為什麼現在還是有人認為實體商店還有七天的猶豫期呢?

消保法 ( 消費者保護法 ) - 第 19 條原文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
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
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實體門市適用鑑賞期的條文嗎?

不適用,只適用於『郵購買賣』及『訪問買賣』這兩類型的交易行為,
在實體門市中的交易,不管有沒有展示品或樣品,即使是非現貨交易 ( 預訂 ),
均視為消費者是在充份獲得及了解商品資訊的情形下,所發生的交易行為。

如果是賣方的疏失,或有隱瞞、欺騙等手段,最好引用民法的條款提出異議,
引用此條文,通常敗訴的機率很高。法律沒那麼活,法官也沒那麼閒,
打官司勝訴的要件之一是:引用正確的條文。


電視購物 / 網路購物適用『郵購買賣』嗎?

在 2003.01.22 公佈的消保法中,第 2 條對『郵購買賣』的定義,正式將
『網際網路』納入,也就是網路購物,而電視購物早己納入條文中。

七日的鑑賞期,可以增減嗎?如何計算?

廠商如果明白告之有超出七天的 ( 常見的是 10 天 ),站在立法精神上,
是沒問題的,但少於七天,明顯違法,最常見的作法是把『少於七日』的鑑賞期條文,
藏在商品廣告或說明的不明顯處,或刻意縮小字體,使消費者不易閱讀。
等到消費者要求退貨時,再以己明白表示『少於七日』的鑑賞期,
並消費者當時並無提出異議,代表己接受 ( 視為默認 ) 為由抗告 ...

以簽收日開始計算 ( 含當日 ),七個自然日,並非是工作天,因此含週六日及假日。
注意的是簽收日哦,不是您實際拿到的日期哦,託友人代收者請小心!
tobacco726 wrote:
如果是在購買七天內都可以退,如果七天內號碼開通,根據消費者權益都可以退的。
我之前也是遇到貴兩仟多,不甘心,跑去那家電信說為什麼比人家貴等等,他們說已經開通了無法退(這是騙人的),後來我還真的衝去律師事務所找律師(人生第一次找律師好害怕= =),他說,誰叫你那麼晚才來,最慢七天內才能處理....
他只想趕快把你打發走罷了

你知道律師的諮詢費一個小時多少嗎?

除非那個律師是你的親友不收費

杏則就算你把兩千多都要回來還不見得夠付律師諮詢費(只是諮詢哦!還不包含其它法律行為)

但是,假如那個律師是你的親友,你出糗出很大(或許人家不好意思明說)

然後又來01出一次洋相
多謝支持的人~~^^
G810搭配門號,現在的行情的確不用這麼貴吧!

多謝各位給的意見
小弟以後買東西時會多加小心

只是像這樣子的店家,實在是吼~~
再說一次,是在永和得和路麥當勞旁~~
請大家告訴大家,千萬不要像我一樣,上當~~

我再說一下
在我發現被貴到時
我先是假裝新客戶打去那個店家詢問價格
確定好在相同條件下,價格確實比我買的低很多
因為這樣,我才氣~~

後來,我有打電話去問那老闆想再給它詢問
打了幾通,他們裡頭的小姐一直說什麼老闆不在
或是老闆在忙~~
就是打死不肯直接請老闆

好不容易跟老闆聯絡上了,他才又急忙解釋說什麼因為費率啊
配件啊!怎樣怎樣的~~
所以價格才會是這樣~~
我聽他在屁咧!都說了,相同條件我已經在別家問到的價格
再怎麼樣,了不起貴個幾百塊已經很超過了
竟然貴了三四千塊~~是誰都不能接受吧!

最後,我只能說生意人如果不老實,相信他生意也做不久啦!
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記得喔!永和得和路麥當勞旁的通訊行~~別再去跟他買喔!
nicklinn wrote:
多謝支持的人~~^^...(恕刪)


喔...

當初 V8 2G 剛出來我還是跑去那邊買空機的說 0.0...

那時候空機就他們價格最低才去的

不過店員的態度的確是有差

10張小朋友抓再手上跟他說我要 V8 2G
(還是幾張望了...只記得那時是趕時間跑去的 = .=)

臉上還一副你哪買得起的表情
nicklinn wrote:
我先是假裝新客戶打去那個店家詢問價格
確定好在相同條件下,價格確實比我買的低很多...(恕刪)



如果店家不知道你已經購買了,那他當然會報超低的給你啊~~

這樣你才會想過去辦,這不就跟網路報價同樣的意思!
如果是我
我會跑去跟他退買貴的錢耶
實在是差太多了
太過分了

kertis wrote:
如果是我
我會跑去跟...(恕刪)


會不會想太多 買完之後退差價...

又不是屈臣氏...買貴還退差價...

那我也去7-11 說我可樂買太貴 一罐20 大X發才11 退我9元好了...
買東西本來就是一個願賣一個願買
就像小惡魔市集一樣
你看到喜歡的東西可是有人願意便宜給你,也是有人不願意便宜給你
那麼不便宜給你的是不是要大家共同抵制呢
所以買賣並沒有什麼欺騙
只要是當下買方賣方都同意
那就是交易完成了
nicklinn wrote:
請大家評評理,請了解行情的高手,幫幫忙,千萬不要讓這種店家再給它騙下去


怎麼有些人買東西是鬼遮眼還是頭腦怎麼了
請問你當時購買有多比價幾間嗎
有去上網看手機行情嗎
如果都沒有我不知道你所謂的騙是什麼
覺得買貴了就說店家騙你
那我的建議是你可以去報警
跟警察說我買貴了感覺被騙了
真的覺得是沒有出過什麼社會的人講的話
還有人說7天內可退貨
你嘛幫幫忙在實體店面購買是要退你什麼阿
憐憐憐 wrote:
怎麼有些人買東西是鬼...(恕刪)


就像樓主說的
如果貴個幾百塊就算了 算正常
但這個店家顯然是仗著消費者沒有做功課
就將售價開個天高
這不是騙是什麼
說得委婉一點就是做生意不老實
這種店家確實讓人不敢再去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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