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300算客氣了....外包裝...弄成這樣人家還要處理過..我也退貨過,但至少我不是奧客...收到貨不確定會要的東西真的要小心小心再小心拆...記得 鑑賞期不是試用期....我遇過我服務過的某廠商...他們公司賣電子鍋...試用完鍋內都沒清洗還有飯就辦退貨連他們家的飯都一併退回來了.....如果你是廠商的話你會怎麼處理...不要跟我說你會吞下去這種鬼話
看六樓的照片 ,圖一圖二的貼紙怎麼會撕成這樣呢 ?圖三整個邊邊都被磨髒了 ,包裝盒一整個報銷 ,勢必要回原廠重新包裝 , 再不然只能打入 "福利品" 去賣 ,不管回原廠或是打入福利品 , 都會給廠商帶來額外費用或是損失 ,如果六樓圖 1,2,3 都是樓主造成的 ,個人覺得 , 300塊就匯了吧....(ps 如果不是樓主造成的,是送貨來就這樣 , 那另當別論)
其實,就我上次買顯卡退貨的經驗只要最外部的包裝盒無損,裡面的包裝袋你就算用剪刀剪開她們也無所謂不就是個靜電袋?要多少有多少,根本不會有廠商跟你計較這一塊這篇原PO的手機紙盒我一點都看不出來是新品的紙盒就連我今年初買的ZF5紙盒都比他還新不知道多少倍 XDDDDDD
為了你,我毅然的註冊會員了首先...對於你凡事只計算成本,本人深感佩服,依閣下邏輯,若有一天閣下不幸被撞死了,對方應該只需賠償您父母當初開房費用5000元,再加上體力消耗所需補充的營養品也算5000元好了,1萬元就是閣下的生產成本了!!或許你會說,養這麼大不用錢嗎??沒錯,但依您前面邏輯,人事成本那些關您什麼事??他們賺錢也不會分給你,太有道理了,所以養你的成本關肇事者什麼事??你長大也不會孝順他阿!!不知我這不是法律專業人士的想法是否正確呢??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