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okason wrote:
可憐的版主嚇到不敢出聲了
還是正在跑法院沒空上來啊
翻書查找法條中吧,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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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法條都是中文字,上過學讀過書的人都看得懂,問題只在於每個字都看得懂,但是連成一串通常就變成天書~
有人遇到這種情況,會很乾脆地承認看不懂 -- 好比一般社會大眾諸如你我他等...
可有人遇到這種情況,會按照自己的意思 -- 尤有甚者,斷章取義只擷取對自己有利的部分來支持自己的論點~
誰人足為適例,不辯自明~

OI88888888 wrote:
閃電購物網更機車,我...(恕刪)
OI88888888 wrote:
閃電購物網更機車,我11月24號收到手機,28號辦退貨,29號宅配來收走,到現在閃電還沒退刷卡金,閃電寄簡訊來說外面的紙盒有破損,要我賠300元紙盒費,
才要給我退刷卡金24900元。
我氣炸了
成本不到5元的紙盒跟我要價300元,吃驚
成本不到5元的紙盒跟我要價300元, 怒
成本不到5元的紙盒跟我要價300元, 雞排
我馬上連絡消保官要閃電購物網無條件退款,同時通知銀行客服止付這筆錢,閃電到今天還沒有退款。可能真的要上法院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