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2 wrote:
我覺得這位老闆得罪我是很不妥的
1. 我是影響力中心2. 我周遭有很多需要高價手機的業務
3. 我對3c產品的常識, 造成我在這方面是周遭人的影響力中心
4. 因為職業關係, 我認識以及好朋友非常非常的多.....而這些人都將不會是他的客戶
5. 我超愛打屁, 所以會上網實況轉播(想當初, 我也為某間賣燒錄機的店倒閉出了一己之力)
好恐怖喔!
得罪你就會被你報復!!
『自己忘了手機不能續約』還豪氣的付完定金
當時花個5分鐘查詢問題不就解決了!!
好恐怖喔!
得罪你連生意都做不下去了!
舉例:哪一天你不小心期車撞倒人,人家跟你說,小心我找你老媽老爸老妹老闆客戶算帳,因為我是影響力中心,讓你死的很難看
你心裡如何想??
唉!





到結婚生小孩或小孩上大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