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rnpan wrote:這三年前的文章,你...(恕刪) 是因為三年期間,人的手掌和視力發生了基因變異,所以明明拿不住的東西,變異后就可以拿住了。Galaxy Note II 是 August 29, 2012 發布的。5 inche 算是大屏?
5吋太大?拿不住, 3年前的人手跟褲子是怎麼了我只拿了4個月的5吋就換5.5了, 現在還覺得有點小,想換5.7了...長輩用長江牌智障電視手機直接換7吋TLE平板電話,神速上手 LINE的爽歪歪, 還四處炫耀,巴別人的小螢幕...5吋到底怎麼樣太大了
李聖傑說要把愛放進胸前左邊口袋。所以我也以之為標準。5”還好。5.5就真的太大了。曾嘗試過放手機套以及褲子左後口袋。但是壓迫會導致塑膠機型的觸控位移。現在試過的幾個塑膠機都不堪壓迫。所以還是放胸前的好。
kaojuhui wrote:我媽媽趁這次2G 升級 4G 換了智慧型手機, 但是70歲的老人怎麼教怎麼忘, 永遠記不起來怎麼操作, 最後只好換回智障機 ...(恕刪) 你媽是對的, 只有合適的才是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