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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買了一個二手機.發生以下事情? 你有何想法?

discusslife wrote:
sensation發...(恕刪)


純就民法上來看
可能是你朋友那邊有問題。




手機在法律上是"特定物"
因為每一隻手機的"機身號碼"都不同。

所以當你下標的時候,
事實上買賣契約的標的物指那隻去送修的"手機"(原本的那個機身號碼)


然而因為事後手機直接被換新,
也代表原本的那支機身號碼的手機已經不可能交付給你朋友,
法律關係應該會變成"賣家不可能再履行這條買賣契約" 故這筆交易契約無法完成。

如果當初的契約有規定違約金,
則你朋友可以請求賠償,如果沒有,就沒什麼立場。


嗣後賣家換了另外一支全新手機(手機上的機身號碼已經是完全不同),
因為原本買賣契約不可能完成,(當初下標時候那支編號的手機已經滅失)
所以買賣契約本來就應該重新訂定,價格自然也可以重新設定。


情感上,
也許你會認為這賣家就地起價很賊,
但法律上,依照民法買賣契約的相關規定,這樣的行為應該沒有批判空間。

民法講求契約自由,
所以只要沒有違約賠償的條款,
兩造雙方本來就可以任意找尋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法。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1 wrote:
純就民法上來看可能是...(恕刪)

就你的論點來看,對於買方也沒任何不利,因為該賣場也沒註明機身號碼

又如何證明他所謂"新品不良換回"的那隻Sensation不是他賣場刊登的那隻Sensation?

不用扯到這麼遠去,就純粹是交易誠信的問題
買不起跟不想買是同義詞,不想買也是買不起的理由之一 嫌貨才是買貨人?還沒買之前都是"路人"
如果樓主的話屬實,那雞雨雲真的是很誇張,這種落地起價的作法真的是很要不得。

其實只要是真的,也沒啥不好說的,反正雞雨雲也只是藝名。
discusslife wrote:
sensation發...(恕刪)




可以去站務討論區 > 市集服務區 回報

如果他沒辦法履行買賣合約

站方會關閉牠的拍賣權限


這樣牠就沒辦法再耍白一次了 而且也可以把你的負評取消




dougmichelle2001 wrote:
純就民法上來看可能是...(恕刪)


牠沒標示就沒辦法證明

真的要玩牠還是必須拿照片上的東西出來
恩!!

沒錯.這種賣家很要不得.....

根本是坐地起價!!!

不過,如果換個想法

賣家這樣給負評...表示兩萬根本賣不出去....

如果賣的出去,何必跟版主生氣呢!!! 心理有鬼阿!!!

我看他鐵定要再降價求售啦....2萬.我自己情願去買新機,也不要

只少個900元,還讓人家摸過,甚至我不知道對方作了什麼事情...



這個賣家好過份,在問與答談定價錢怎樣就該怎樣啊!

怎麼可以事後反悔呢!

太過份了!

不管是什麼樣的理由,它換新就得接受嗎?

不接受還來個負評~

什麼帳號丫,我要加入黑名單啦~ 不然以後就忘了,搞不好會不小心遇到!

一樣米養百樣人
把這篇推上來
....................
這位賣家不要說沒給你辨解的機會
要不要說明一下呢

dougmichelle2001 wrote:
純就民法上來看
可能是你朋友那邊有問題。


請別看民法~契約關係

這個應該算消費糾紛

應該先看消保法

賣家以別的理由哄抬得標價錢

1. 有沒有告知得標者

2. 得標者有沒有同意

然後賣家又直接給了個負評

傷害買家的信用狀況

這個問問消保官看看消保官會建議怎麼處理好了
科技始終來自於惰性
本來賣 18500 後來要賣 20000 ?
樓主別生氣,就當作這個人的人格只值 1500
以後老死不相往來
不就是個__子來的...人無信就是____啊!

另外這跟法律有什麼關係...法律說不可以做的才不能做嗎?
新三民主義:鄉民,公民,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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