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買手機已付訂.取貨才告知報錯價差了大概六千元.........

目前已呈報消保官處理了
只是昨天在跟商家周旋時
態度仍然很強硬

後來回家後
先生又去詢問附近店家
大家都說這不是第一次了
而且先生再詢問是並未告知是那間通訊業者

zhiweihcw wrote:
這種故意以詐術誘騙消...(恕刪)


看來,有點類似電話或網頁報低價那種招數的進化版喔!


v300855 wrote:
目前已呈報消保官處理...(恕刪)


哈~~~21樓主就是事主本人啦

我的圖示那個就是她兒子
這樣有點詐欺了


兩條路


第一個請他全額退費
如果不退費
請把證據保留
尋找法律相關單位協助


第二個雙方先協商看看
看是要平均價差補貼還是怎樣都好
第一個方案
家人一定是不接受退費
因為貨比三家不吃虧
而且在下訂時也再次確認過了

方案二
有提過,但店家不願意
所以決定照訂購單行使權益
若消保官介入仍無好結果

也有上法院的準備了
有大大知道,請消保官出面解決消費糾紛要多久的時間嗎????

v300855 wrote:
有大大知道,請消保官...(恕刪)


消保官會發兩封公函到雙方地址,看上面寫協調會是什麼時候
把所有資料帶齊,通常收到函大概還要兩週時間,基本上消保官會希望在協調會之前雙方能先談一下
不過看大大這情形.....還是協調會上見
chiang:01上嘴砲太多了
民法上為保障買賣雙方權益,特規定定金之性質與效力︰

1.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受領定金之效力)規定︰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其契約視為成立

2.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定金之效力)規定︰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下列之規定︰
A)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B)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C)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D)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針對定金遭沒收部份︰

買方與賣方買賣價金談妥,買方並支付賣方定金,且簽具買賣契約書,言明付款方式、總價款,並雙方簽名、蓋章,此後若買方反悔不買,賣方有權將此定金沒收。

雙倍退還部份︰

買賣雙方價金談妥,付款方式無異,且雙方立下字據,言明隔日簽約,且賣方已收取買方給付之簽約款,若此時賣方反悔不賣,除非雙方事前已就違約賠償問題明文約定,否則買方可根據合約向賣方請求支付原定金二倍之違約金以為賠償

另外,賣方通常以"訂金"來規避民法上的"定金"....要伸張權益前,先看看賣方給你的單據吧
v300855大大好!

找消保官?請問您是上班族嗎?您有那個美國時間請假去喔?
我上個月才去消保官那兒,威寶也是只派個客服來行使「緘默權」,還沒有公關法務咧!
隨我和律師口若懸河、口沬橫飛,根本就裝沒事!

通常要去找消保官是用來「威嚇」業者的,因為消保會不是法院,也沒有裁量權,沒有共識的話,可以再去第二次,但So what?他不理你,你還想上法院啊?再花裁判費五百元,寫訴狀去告他?

如果我是您,我會:

1.直接退訂!不然他要是把手機動手腳再給您,那您不是送修送到哭?3C的東西不要去計較一定要用什麼價錢買到,還是到電信業者與大代理通路買較安全,尤其是建議電信業者的直營點去買!反正不是自己老闆的錢,會比較守規矩一點,保固也比較好!

2.公佈該店資料!但要「確保自身安全」,電話地址等若沒外漏的話。網友自然會抵制。

電子產品肯花多點錢就早買早享受,不然就像我也沒有智慧手機,還是沒照像功能的0元手機!
為了不一定用得到的手機或功能,為了想省些錢,反而會多出意想不到的麻煩!
明年一定會大降價的,再忍一下吧!

Good luck!

相關自保資訊,請參考——
好消息!被威寶亂收的WAP與INTERNET費用有解了!「為感謝 貴客戶支持與愛用」,「全額吸收爭議帳款新台幣5,000元費用」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2042260&p=1#26317323

威寶的用戶有福了!您有被wap等上網費用拐跑的小朋友嗎?快來登記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2050518&p=1#26427458

威寶用戶都是因為「手賤」而被亂收上網費用嗎?panasonic 8855可是這麼說的喔!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2050518&p=1#26427458

統一電信超誇張!!!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2109522&p=1#27244703

被先入為主的想法蒙蔽,是看不清事情真相的! 神威寶劍不出鞘,被當廢鐵看! 威寶寶們,接招! 就愛「劈」威寶!

lili8246 wrote:
第一個方案
家人一定是不接受退費
因為貨比三家不吃虧
而且在下訂時也再次確認過了

方案二
有提過,但店家不願意
所以決定照訂購單行使權益
若消保官介入仍無好結果

也有上法院的準備了


沒下文了???

河蟹掉囉
叫你不要你還硬要~ 就說我要吃臭豆腐了啊~ 還硬買豬血糕~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