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ya750519 wrote:簡單來講...他要賣...(恕刪) 沒辦法有人就是不長眼在軍中 想出頭的早就被玩死了人家說會吵的小孩有糖吃(吵到最後)~大家都規規矩矩來玩看來誰賺 誰虧...樓上有人提到銀行公會說甚麼加趴是違法的我真得很想看到公會"內容"如果不是靠著"銷售金額的"趴數~信用卡公司有存在的必要嗎???難道推卡 就有錢撈喔錢還不是從 商家/消費者身上撈的
消基會表示,銀行公會所報「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早就明定不准另加刷卡費用;銀行公會也函令各發卡銀行表示,若特約商店向消費者收取額外的手續費,就必須解約,同時登錄在聯徵中心不良特約商店檔,並從該日起6個月內任何收單機構都不得簽約,形同6個月內不得接受信用卡刷卡。消基會表示,消費者如果發現對方要收取手續費,就可以請他另開手續費的收據,註明手續費及費率,或是將交易過程錄音存證,告知發卡銀行,銀行就可以代消費者向特約商店收單機構要求退還手續費,收單機構還可以警告特約商店,甚至解約。如果收單銀行沒有處理,還可以向金融局申訴,對收單機構做出懲處。
y30723 wrote:沒辦法有人就是不長眼...(恕刪) 不懂裝懂,把違約合理化,你跟信用卡收單行簽刷卡機的約就有規定自己看清楚,沒看過請別隨便批評別人,另外...店家不爽就不要辦刷卡機啊沒刷卡機就告訴想刷卡的人請去別家就好了幹嘛辦了刷卡機又怕人刷還要加%??想要價格有競爭力又沒那個塞康...借刷卡機就更複雜了...詳視同銷售貨物...基本上如果刷卡一定要開發票不過原po他跟你說刷卡+3%那不刷卡有發票嗎??如果沒有現金價請他打九五折....
twolightenc wrote:不懂裝懂,把違約合理...(恕刪) 所以說不管賣多少都不能加啪即使該店家這筆生意因為刷卡被信用卡抽啪後 是虧損的還是要很高興的 ""做生意""漏洞那麼大八成一些人是斷章取義罷了!!!所以說 我去一般門市也可以鬧他,堅持繳費刷卡,不可加啪,而且要有發票???是這樣嗎???
小紫戀 wrote:我不懂為何你會說不合...(恕刪) 講話不需要這樣酸溜溜吧^^似乎是您沒搞清楚,需開立發票的地方才可以刷卡,如果提供您現金價,基本就是不開發票,也就是逃漏稅。如有錯,請法律達人指教^^" 難道我去牛肉麵店吃碗100元的麵.. 老闆不讓我刷卡我也要投訴...? "不是每一家都提供刷卡,也並非每家都必須開立發票,除非你去檢舉他營收超過需開立發票的標準值(記得是月營收超過20萬)PS:開發票不代表一定具有刷卡功能,但刷卡卻一定得開發票,不過似乎是沒規定有設刷卡機,就一定得讓你刷卡,只是不讓你刷卡會有爭議而已在此就不談了。
記得以前去日本玩,買東西時注意到他們都是標未稅價,但賣給你的時候,都會加上五趴。如果跟台灣一樣,要跟他們買未稅價不要發票的話,店家根本也不會賣你。當然,到機場的時候,導遊說可以把這些發票拿去退五趴稅金回來啦!看看人家日本怎麼做生意,我們自己呢?
ducklin.yaya wrote:當然,到機場的時候,導遊說可以把這些發票拿去退五趴稅金回來啦!(恕刪) 並沒有日本退稅是當場退也就是在可以免稅的店家,買可以免稅的品項,達可以免稅的金額以上當場在店內出具護照免稅而不是在機場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