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影片不知道看了影片小小補充自己的法律知識法律就詐欺罪的構成要件除主觀上需具備「故意」和「不法所有意圖」外(指對犯罪事實有認識而且想要取得不法財產或利益的意思),其客觀構成要件最為重要。感覺影片反而是個證據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那個錯誤是華碩自己造成的,並非消費者改前台程式碼、或是入侵後台資料庫改資料造成的.所以我說如果事實真如樓主頂樓的影片,點點滑鼠,購物車在那刪刪減減而已,就算消費模式異於常人,也不會構成刑法上的使用「詐術」...(恕刪) 你是從哪學到 這麼神奇的詐術認定阿??最高法院早就有判例上字第四五一五號判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所謂之詐術,並不以有欺罔為限,即利用人之錯誤而使其為財物之交付,亦不得謂非詐欺」
cbmmer264531 wrote:我怎麼知道是標錯價還是他們促銷.購物說明.說一切以購物車為準.跟買多買少沒關西....(恕刪) 好意思這樣說遇到這種事情,法庭上就是看「社會通念」,也就是常識就像你不會說:「我怎知道一刀砍下去,他會死還是不會死」很多主觀上難以認定的,就看客觀上一般人足不足以認識這是BUG、標錯價...網路上吵,很好吵,隨你說。法庭上你一講出來,大家翻白眼,那就知道了詐欺或許相對重,也不一定會成立詐欺取財,但民事不當得利什麼的到時也是跟你討人家大公司養一堆法務人員也不怕整天跟你耗,你到時忙半天還不是要還人家該還的就還,這樣就好了
華碩給你和解的機會,你要感激他給你了台階下.從你的行為跟後續的說詞,可以確定你是"明知而刻意"的.還錄影下單過程,買了60萬的商品,說是自用的我才不信.你在網路上說的愈多,不利的證詞愈多,看了你的回覆,我只是覺得狗屁,基本上,華碩對你算仁慈了.說難聽一點,有愧良心的事做都了,別人也給你機會和解了,別給臉還不要臉,別拖累家人了,像你說的,孩子還那麼小.列一下那60萬的清單是什麼,大家看看你是怎麼自用的.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你要不要去看一下判...(恕刪) 哎呀呀,道德淪喪到這等下限?你說這一段話的重點是"打死不承認就不算犯罪?"加油啊~~~~你希望活在怎樣的社會就要自己去耕耘....三歲小孩都知道偷吃不屬於自己的食物是錯的,你都長這麼大了,不當得利的概念還需要多解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