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aqua wrote:看來你還真的無法理解...(恕刪) 並非我無法理解而是你無法理解如果依你的邏輯指他說的只是片面之詞何來七日鑑賞期之辯?片面之詞你就別聽了呀結果你跳下來說了一大堆才來說他說的是片面之詞豈不推翻你片面之詞的論調?我說的再簡單一點希望你能明白就是,你要我別信片面之詞但你卻信了....懂了嗎?跳~!跳~!跳呼伊勇跳~!跳~!跳呼伊爽跳~!跳~!跳嘎麥起笑~~
~~所以咧 一堆人 說的多正義凜然~~現在是在討論啥?討論樓主講髒話嗎? ← 這是主題嗎? 講髒話要不要判死刑 講這些有的沒的人要不要開一個講髒話這個行為討論的板??? 無不無聊阿~~四處抓人語病的人阿~好了不起 哇~~ 開車講電話怎樣怎樣的 罰則都SHOW出來了用免持就不能把手機摔在旁邊? 少笑死人了~~你要玩語病 大家來玩阿~但是這有意義嗎?現在到底樓主 拿到一個正常完整的手機了沒買到瑕疵品 要換支完整無瑕的很難嗎?這是什麼品質的東西!!!!這麼什麼服務人員跟廠商應有的態度!!護航的人很多買塊雞排 慢慢看~~正義唷~~你好正義唷~~喔耶~
附上消基會的相關連結,看官們慢看吧這樣就懂啥是新品換貨,或良品換或,或責任保修定義吧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12.aspx?id=192買賣已成立,買賣雙方不能反悔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12.aspx?id=159所以,只能送修處理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12.aspx?id=156這個CASE算消費者還是廠商造成的呢?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12.aspx?id=114實體店面買賣是不能退的,別再說七天了除非業者有付代提供,神腦就有.所以想換,除非當初買,店家有說7天內換新機.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12.aspx?id=113所以實體店面有意務在保固期內修到好,但無換新品的義務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12.aspx?id=111記住要多次送修並保存記錄舉證才能換新品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12.aspx?id=110使用後,只能修.一樣要多次送修保存記錄才能換新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12.aspx?id=69再次說明檢查是消費者自己該做的而店家只要你確認過他就沒事這些都說明了消費者的立場有多薄弱,夠清楚了嗎?想要凹廠商或店家,很多事要先弄明白再做,先清楚自己的點在哪.所以買東西要先把自己的義務做到,才能得到相對的權力申張所以才會有很多不肖的店家產生.選好的店家才不會有問題產生就我所知神腦有提供7天換新服務,軟體還幫你弄,不然震旦也不錯
aquaaqua wrote:你這就是一般人常見的...(恕刪) a大 抱歉 我有錯誤 在此跟你道個歉回過頭去看文,我自己也漏看了一切都是樓主對檢修單認知有出入所以....但在檢修單送至樓主手上之前客服的效率還是有待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