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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閃電購物網被勒索的經驗

精采,閣下對法律的認識簡直就..透徹..,法條運用解釋得真是出神入化,旁觀者無一不嘖嘖稱奇,神人一位,不當律師或法官簡直太浪費了;告,一定要告,你穩贏的,至少我支持你,加油歐!千萬不要放棄..堅持喔.. 我先去念書了...嗯.台大醫院怎麼走?
這也是我待在 01 多年 第一次好奇看完整棟樓的文章,還回了文,挖哩吃飽撐著,不管樓主說的法律什麼的,及誰是誰非,感覺樓主一直沒回答一個問題,個人非常好奇的想請問,樓主為何要把盒子弄成這樣,動機是什麼
一般人應該很少收到東西立馬就將盒子破壞成這樣子,畢竟有七天的鑑賞期,你該不會說寄來就是這樣了,如果以樓主的專業素養,寄來看到這樣應該不會簽收的吧?正面回答一下吧?
PS.個人收貨原則.一定要求將外箱拆開檢視內容物無誤後才會簽收.不然等人走了,打開紙箱裡面塞一堆報紙,放一顆石頭要找誰去..........
OI88888888 wrote:
閃電購物網更機車,我11月24號收到手機,28號辦退貨,29號宅配來收走,到現在閃電還沒退刷卡金,閃電寄簡訊來說外面的紙盒有破損,要我賠300元紙盒費,
才要給我退刷卡金24900元。
我氣炸了
成本不到5元的紙盒跟我要價300元,
成本不到5元的紙盒跟我要價300元,
成本不到5元的紙盒跟我要價300元,

我馬上連絡消保官要閃電購物網無條件退款,同時通知銀行客服止付這筆錢,閃電到今天還沒有退款。可能真的要上法院解決了...(恕刪)

我隨便去郵局買個紙箱都超過五塊了
自己試用開箱不注意
還把貼紙撕成這樣
還要廠商完全退貨
丟不丟臉阿

OI88888888 wrote:
閃電購物網更機車,我...(恕刪)


像樓主這種人少見,單純就是奧客然後擺爛

300元付一付別扯東扯西,別跟阿雞濕一樣好嗎?

被打臉不開心不爽,那就檢討為何被打臉阿
插個旗子來看笑話

結果如何 何時分解?

版大別射後不理
台灣人變成花點錢是老大了,
難怪在國外被看雖小,

要告快去告,原來成本都你自己想就好,一個五塊我跟你下訂單好了
我覺得這有上新聞的潛力!!!

樓主很認真的幫閃電網打廣告..........

覺得丟臉
怎麼會有這樣的奧客
壹週刊,蘋果,媒體朋友快來




wessley wrote:
我隨便去郵局買個紙箱...(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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