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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濫殺平民,猶太教的命較值錢,伊斯蘭教的命就比較賤,反恐無限上綱

Propecia wrote:
支持樓主,千萬不要和解
您的勝算極大,不用怕
和解下去您至少要賠20萬以上
千萬不要跟錢過不去...(恕刪)


你是在反諷吧? 告下去他可能不只賠20萬(還有對方律師費 出庭費 ...) 被判"詐欺罪"成立 還要吃上"誣告官司" 可能會吃牢飯歐
樓主唯一做錯的事就是被華碩抓包

就當作學經驗值,關出來以後小心一點就是了
我敢跟你說,不會有你期望的立委級民代會來幫你桶你這個蜂窩,
你這很明顯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私底下偷笑買幾件就算了!
還買了這麼多,活該被逮,
你還真當這種大公司會當冤大頭,一直給你呼弄過去。
喵一喔嗚 wrote:
華碩的錯誤跟消費者是沒有關係 所以我才說前幾次都沒事

但是詐欺有幾個重要的要件

1.行為人的施詐行為必須使被害人陷於錯誤+因錯誤處分財產

2.行為人必須有詐欺故意

從影片來看 樓主是利用訂購高價商品取得高價商品的折扣

再利用取銷商品時 折扣沒有跟著取消的程式漏洞 取得超額折扣

而用低價獲取不對等的商品 符合行為人的施詐行為必須使被害人陷於錯誤

特別是如果華碩後台能撈到 樓主有測試漏洞並加碼購物的行為 那就符合詐欺故意


這跟之前的戴爾蘋果或是旅遊網站事件不同 那個是單純的標錯價

就算明知價格跟市價落差到不合理 但是因為消費者沒有任何施詐的情況

所以消費者不會有詐欺疑慮 只有廠商是否要如約出貨的民事糾紛...(恕刪)



那個錯誤是華碩自己造成的,並非消費者改前台程式碼、或是入侵後台資料庫改資料造成的.

所以我說如果事實真如樓主頂樓的影片,點點滑鼠,購物車在那刪刪減減而已,就算消費模式異於常人,也不會構成刑法上的使用「詐術」.

就像你去一台販賣機,你每買一瓶飲料,再按退幣紐,他就退你那瓶飲料的錢; 你去給他買100次,整台機器裡的存貨都買完,也不會構成刑事詐欺,因為那是廠商販賣機自己的問題。 頂多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廠商有權請求你返還金錢或商品。



另外,詐欺罪是非告訴乃論,罪證明確檢察官就一定會起訴,和解不和解頂多影響有罪判決的量刑程度。 但就像我說的,程式的錯誤是華碩自己造成的,消費者只是利用而已,而單純利用別人的錯誤讓自己得利,並不是刑法規範的範疇。 除非消費者故意提供錯誤的資訊,然後這個錯誤的資訊會造成華碩的購物車產生錯誤的結果,這樣才會構成詐欺。(例如debug模式改前台的變數、SQL Injection這類的行為)


綜合上述,我個人的看法是樓主可以不用和解,因為和解不和解都不影響刑事的起訴與否。

至於民事方面,這幾十萬的金額,華碩可以派他們的法務跟樓主慢慢打不當得利的官司,但打官司華碩得付出成本; 或是想省事一點,華碩跟消費者一人一半,大家都放棄民事的追訴權利。
cbmmer264531 wrote:
2019/3/25在...(恕刪)


幫不了你,二十萬可解決的事是小事,那麼站得住腳,請找律師去告華碩,把小孩老婆搬出來,沒比較暖,因為你做這件事的本質不正當,正正當當千千萬萬的01網友是你的靠山,反之就是現況,台灣人厚道是非還是有的。
我比較想知道買來的東西還在還是已經賣掉了???
賣掉價差賺了多少??
解決問題或許不難,但難就難在問題到底在哪裡?
嘿嘿...除非他家有錢到不用上班,或自己當老闆。
不然一般上班領薪水的,拿著傳票要跟老闆跟上司請假,能看嗎?
跟老闆跟上司跟同事解釋自己有多無辜? 用系統漏洞被華碩告?

光想就覺得好笑

facebookAdm wrote:
對你而言, 你就烙賽了, 你三不五時要跑法院, 要請假(無心於工作), 或是請律師, 人家是專業的, 你是業餘的, 被玩死, 剛剛好而已...
為了20萬,
讓你跑法院跑到爽,
再拖個幾年,
是我沒這麼多美國時間~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那個錯誤是華碩自己...(恕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_DCfatSRYM

看看唄,別凹了啦.
看你凹得有點累...有前車之鑑.
你那是刑法第339條之1
違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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