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fhklnm wrote:在p購買的,發現不適...(恕刪) 網購鑑賞期是原封不動的考慮幾天,還是不想買再辦退貨。 退貨部份如果廠商寄錯規格而退貨造成的損失,廠商吸收沒什麼好講的。但大大您把網購保障消費者的美意這樣玩弄就是您自己不對了!尤其3C產品防偽裝包裝是無法復原的。我想大大您是把電視購物台試用包套在所有商品上頭了。最後看到包裝破損及被蓋刮傷,直覺你一開始就沒打算真的購買,一點都不愛惜的亂拆~反正怎麼退都不花你的錢。被刁剛好而以~
剛剛看到這篇文章,以為是廠商無理取鬧不過認真看了一下版主所寫的,要廠商大器一點試想今天如果角色互換,你會這麼寫嗎?如果,每個網購的人都像這樣的話,那有幾間廠商可以讓人家這麼搞?拆東西之前本來就得要小心,在還沒有確認物品是100%沒問題之前甚至,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消費糾紛,網購的東西在拆封過程,都還要全程錄影既然不喜歡對方的東西,要進行退貨,把對方的東西弄瑕疵了就應該要負起相關的賠償責任這損失,沒理由要廠商自己買單的如果每個消費者都存著這樣的心態那廠商也擺爛,重新出貨,那收到沒仔細檢查的消費者不都該死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