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 wrote:今天跟朋友去百貨公司...(恕刪) [ 其實我也覺得這件事他要負責但是基於朋友的道義我不會當場指責他畢竟公共場所這樣不太好看]那你還來發這篇文「去玩展示機摔機了 到底該不該賠呢??」是什麼意思?
只能說.遇到事情.將心比心就對了.基本上.用壞東西本來就要賠.這個問題其實是沒什爭議性的.所以真的不要想太多.而重點你應該擺在怎樣處理最好.基本上可以跟店家好好商量.畢竟非全新品.所以看能否走維修路線.如果不走微修路線而要買下來.那價錢也應該要以展示機價購買.畢竟也不少人摸過和使用了.這點是無可厚非的.而且看可否採用多期分期購買.這樣負擔會輕些.建議好好談談.談到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底線.畢竟發生這種事.雙方都不願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