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0815 wrote:
事發在約六~七年前,...(恕刪)
1.按照流程 收到支付命令若非屬實 必須要在上面提示天數內提出異議狀通常是二十天 (可到請到司法願download異議狀 或者自己簡單寫一下異議 不須寫太多只要表達他說的不是事實即可 因為法院這個階度段不會裁判對錯 這時後是對錯題 不是申論題)寄到管轄法院中
2.你可先打電話要求對方撤狀
3.但是當提出異議狀 但對方仍不善罷甘休 就會提出告訴 不過不是很划算 一個頌案大約是三到八萬元不等(兩邊都一樣)
4.但若不提表示無異議 就是要付錢了
5.若進行訴訟 一般類似這樣案例 法院應該都會先詢求和解
6.若真的不是你的問題 是對方問題 可循求消基會之類的協助 若是您的問題 那就儘量在支付命令日前協商降低費用 請度對方撤銷
以上 希望有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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