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不成文的行規 存在很久了吧刷卡+% 開發票+% 這個現象一直都有我以前也曾經在通訊行上班過老闆也是這樣交代要加錢更之前待過電腦店也是如此現在這樣的情況應該會比較少吧很容易就被檢舉逃漏稅所以大都改成價格就是預設是刷卡開發票的金額想便宜就是要跟老闆心照不宣
就逃漏稅啊!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第2項規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把法條翻給他看,要求補上發票及賠償,不然就檢舉逃漏稅(有獎金)。bb12346789 wrote:請問我傑昇通訊買了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