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i wrote:我在網路上貼文出售...(恕刪) 總之 不管是誰在說謊 反正售出期間沒有證據表示使用者是正常使用手機 就不用負責 你怎知道對方是不是額你的錢 當初售出就銀貨兩訖 你又不是寇斯口
世風日下,已經看過好幾起類似的爭議,之後也只會越來越多個人若自己賣,也只會是那種殘值幾百塊的並附帶說有刷過機,也沒有個人七天保固,有能力處理的人再下標如果殘值還不錯的,寧願便宜一點賣給手機行有問題,人家會去對手機行,後續省得麻煩
Johnnyi wrote:我在網路上貼文出售...(恕刪) 寫了就要負責,這是基本“人格”問題電池被換過因此喪失資格,我想是你朋友問題,他應該都請人幫忙處理手機的相關問題,所以他有可能提供錯誤資訊我相信買家,他沒必要有免費電池不換,先去換副廠的,然後再來歡你你叫你朋友出來面對,該補多少就是多少,買家比你們更冤屈,因為你們出售前的求證不完整,還要白花時間來跟你們歡,有點人格的,除了道歉,再補貼人家車馬費,買家得跑2次維修中心
Johnnyi wrote:我在網路上貼文出售二...(恕刪) 誠實呢!就是誤交了壞朋友其他的只怪你社會歷練太輕自由心證的事 無非幾種答案我不太相信你多年輕都想不到1.無條件退錢2.請朋友出面談3.無視他的存在4.手機跟本是你的不是朋友的以上四點是我幫你想出的路,我想你也清楚沒有多少錢的手機怎麼沒能力處理呢?
Johnnyi wrote:我在網路上貼文出售...(恕刪) 二手商品面交檢查之後售出,就沒有什麼負擔保固問題!你當初有因為可以換電池所以加價賣嗎?如果沒有,這個特點就是 nice to have.況且換電池也是有時效性,因為這個特點才買的話,應該是要立刻去換才對。都拖了五個多月才去換,有幾個疑點:1. 到底是找 Apple Store 換,還是找其他代理商換?2. 中間到底買家做了啥事?一般來說,有面交檢查的個人二手商品,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後,銀貨兩訖就沒有後續保固問題了,因為你不是店家,也沒有需要附帶保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