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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修HTC手機被髒話問候媽媽-10/7更新

macjoe1031 wrote:
告人真的要看證據,如...(恕刪)


如果我知道會發生爭執,第一我不會去,第二我會全程錄影蒐證,我只是去「送件」維修,不是無聊去做澳客。
已補充說明
肥小金 wrote:
我去過HTC客服中心...(恕刪)


已補充說明
cluphome wrote:
是說,也去過那邊2~...(恕刪)


abc40703 wrote:
1.我跑那麽遠外面還...(恕刪)



1/你的意思是說我會生氣還是客服人員會生氣?我只是要爭取自己的權益了解客服的時間依據,說話再大聲也不應該被人罵媽媽!是你會不會更不開心,只是送修個手機⋯
2/舉餐廳的例子對我是否不公平?如果真是去餐廳我頂多是要求寫預約訂位單,連要外帶都沒有⋯

R36小游 wrote:
或許有人會問為何不去崇德店?離我家很近,我去了他說沒有現場維修要轉去建國直營維修中心,為何不在家請物流來收?我住的地方沒管理員,沒有人代收送件,所以我才送去建國維修中心。
再補充我只是要「送件」,並非是「現場等待」,因為我知道要訂料件(問過客服),再判斷是否人為之後要等幾天,先不管到底當下的時間是幾點幾分,銷售中心有手寫維修單(附上崇德店的附件),維修中心也還有人在櫃台(從開等到關燈),怎麼會拒客戶之外?..(恕刪)


前面說要現場維修.後面改說要送件?是我國文不好嗎?

8點休息.客人7點55分進來要現場維修.我看只有罵出口跟罵在心裡的差別而已
Anyway203 wrote:
「迎面而來的人員問我...(恕刪)

Anyway203 wrote: 「迎面而來的人員問我...(恕刪)

如果客服人員是引導我寫「手寫單」,而不是請我回家再來,我就不會那麼生氣,因為我花了一小時白跑一趟,沒有人會無薪水領無聊花一個小時去做十分鐘的澳客,到是很多客服人員為了提早幾分鐘下班拒人於千里之外。
我頂多算去餐廳寫訂位單還不到外帶啦
就算被誤會我大聲是嗆聲也不該罵人媽媽吧?!
S7123 wrote:
前面說要現場維修.後...(恕刪)

我說我問過客服送那間都要等都要轉建國,所以我只是去「送件」不是去「現場維修」,或許有語誤,但我只是要求收件不是要求現場修好給我。
營業到八點若沒有寫明收件到幾點,那就是收到八點,
如果前置作業需時10分鐘,那應該要說明清楚,
並且在7點50分時只讓客人離店,不讓客人入店,
基本中的基本。
你的時間是重要的
別人下班不重要
就該超時幫您加班
你不是工作人員
如何肯定這個接單流程要多久
自己要那麼晚去
態度又不怎麼好
先嗆聲的好像是你


喜歡告就告吧
自己時間多就去訴訟吧
浪費自己的時間跟社會成本
告是每個人的權益
但拿出什麼樣的證據才是重點
不然各說各話
到底是遇到不合理的消費者
還是遇到不對的店家
到時就知道了


嘴上會講公平
但人家要下班了硬要人家服務就公平嗎
這就是消費者權益無限放大

R36小游 wrote:
HTC公司員工##...(恕刪)


這種服務問題也要告 !!

檢察官 真的太閒嗎??

請公布 部分 起訴書

否則都只是單方面說法!!

只能跟你說 浪費司法資源!!

別讓人家笑話了!!

抒發情緒 也要有所本!!

到了最後被大家質疑 尤其是有點法律常識的人

都知道 檢察官 根本不會起訴 你文中所講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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