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j13141116 wrote:他剛剛才傳他去地檢署按鈴申告檢察官已經受理...(恕刪) 看到這句我忍不住笑了....一般民事訴訟是不會透過檢察官申告的我分析給你聽...這明顯的是買賣糾紛,只能民事訴訟檢察官不會受理這個案件萬一你遇到的是恐龍檢察官又萬一恐龍檢察官受理了民事訴訟然後對方要繳1千塊的裁判費(包膜不用1千塊吧?)或萬一恐龍檢察官受理了應該是民事訴訟卻當刑事起訴還要冒著被法官打臉的風險這整個事件的或然輪是等於零啊....所以.....你聽他在唬爛叫他多學點法律常識再來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