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對方告什麼?妨害商譽?樓主只是陳述事實,不推薦也屬個人觀感
他們露天評價還有另兩筆負評,難道只要給負評都告?況且評價本來就是以買家的感受下去決定,更何況所有簡訊、通話紀錄你都還在
對方提告應該是希望你因為害怕而刪除再01的這篇文,免得影響生意吧
畢竟他們內部聯繫溝通問題是他們要自己負責任的,換做大廠或知名維修店家,內部有這樣的疏失,應該是連維修費用都不收,以換取消費者息怒,畢竟生意是要做長久,做口碑的
別說您這篇文,光看他另兩筆負評,別說維修,連買東西都不會跟他們買,還掛買家電話,真的好誇張
除了您的資料,另兩筆負評,您也可以截圖列印給檢察官,提供檢察關自由心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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