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證影本就是要證明你辦過某項業務的證掾,以免有心人士過一陣子又到電信公司狡辯,說"我沒辦XX業務,你們公司怎麼無故xxx,我要看當時的申辦紀錄,你們公司無故xxx造成我莫大損失,你們要怎麼賠償我…",沒有證件,客人就說一定是盜辦不是我辦的,不要說不可能,現在人沒看到親簽和證件是不會輕易承認的,現在刁民很多,惡意找碴的也多,記性也很差!至於營業規章你可以去問NCC是否屬實,順便問NCC為何不放在你找得到的地方,害你不知道真的有這條規定,你若覺得不合理可以去反應,看NCC是否肯為了你修法,電信公司也是依照NCC規定行事,不需要處處刁難。 gimichang wrote:謝謝指教,在NCC的...(恕刪)
heacoun wrote:雙證影本就是要證明你...(恕刪) 除了雙證件證明是本人親辦外我也在退租申請書上簽署自己的名字其中一聯可以攜回這已經有法律效力了難不成我還要影印門市小姐的雙證來證明我去過門市一切等 NCC 回覆 謝謝!
同意板主與各網友的想法。大部份網友說法: 規定是這樣,那麼就該照規定走...或許,板主想表達的是"不合理"的規定。人類社會的進步,就是一直在改善"不合理"的現象。這些不合理的規定,常常會造成資源浪費與效率不佳。所以,很早之前規定要臨櫃才能辦理的事項,漸漸的開放透過網路、電話、傳真、書信...等來辦理了。
gimichang wrote:有啊,給雙證件了證明...(恕刪) 只想享受法帶來的權利.卻不想盡法賦予的義務.惡法也是法. 既是法唯有遵守一途.既然覺得不合理.何不領頭替大家請命改變"您所謂的不合理" 實為功德美事一樁感覺到了威寶的無奈
奧客 + 1。我之前退遠傳,1.)加盟店不給退門號,直營店才能辦退,2.)雙證件必須齊全。我之前去台灣大要免費轉小卡,每個門號一次免費,我只有帶身份證還不行,必須要雙證件才會幫你搞。所以這跟威寶有啥關係,你不爽交雙證件那就繼續給他月租下去吧。gimichang wrote:案件編號 20140...(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