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買虧很大//兩天差近千元 羽絨衣促銷手法惹議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7日 上午6:11....消費者好嘔 向消保官投訴〔自由時報記者陳韋宗、方惠宗/綜合報導〕UNIQLO(優衣庫)同樣款式衣服晚兩天買,價差竟然達八百七十五元,早買早吃虧,消費者好嘔,覺得業者隱匿促銷資訊,憤而向消保官投訴!新北市消保官李大鵬認為,業者二檔優惠應屬同一波促銷活動,一開始就要完整公布,否則若因資訊不公開誤導消費者,可依法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新北市消保官調查,優衣庫去年先以通訊軟體「LINE」告知消費者,凡在十二月十三日至二十五日優惠特別企劃期間,購買商品可依結帳金額打九五折,陳姓消費者以優惠價購買「特級極輕羽絨外套」後,發現業者相隔二天又推出另一檔優惠,同件羽絨外套優惠降為六折,從第一檔的二千三百六十五元降為一千四百九十元,消費者相隔二天就損失八百七十五元,覺得被第一檔優惠騙了。消保官︰優惠須預先公布完整消保官李大鵬表示,消費者雖然事後順利辦理退貨,但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定,業者應提供消費者必要及正確的資訊,不得有誤導或隱匿之行為。在此案例中,業者前後二檔優惠僅相隔二天,疑似將同一波促銷分階段推出,反而讓早買的消費者享受不到最佳優惠,相當不合理。業者規劃密集且連續的階段性優惠時,必須在一開始就預先公布完整的優惠資訊,讓消費者選擇最佳的購買時機。優衣庫致歉 並以最優惠價結算台灣優衣庫表示,持續與消保官討論之後,已與投訴的消費者取得聯繫,雙方協調後,已重新以第二檔優惠價結算。業者致歉表示,因為當時不確定兩檔期的折扣品是否相同,才產生未能及時告知的誤會,「為避免類似誤會再次發生,將針對折扣檔次研擬具體對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這是今天的新聞,其實很多人在不跟自己的權益衝突之下,通常容易自以為的下結論,但是今天我朋友覺得是店員態度問題,價格已經變成其次了,我朋友也告知說,看不過的是態度,如果可以轉去直營店續約辦手機,就算沒便宜也算了,至少不用面對這種店員的態度,很多時候明明應該就是不合理的事情,反映了卻被當成是澳客?我也搞不懂這是甚麼理論了,呵呵~~!祝各位愉快~~!另外有人提到 辦續約也沒甚麼紅利你有沒有甚麼紅利我不清楚,但很多時候公司賺的錢又不會多分你一毛,站在客戶角度思考,才是服務的本質。
你回這篇新聞是什麼鬼早買早享受 晚買享折扣不是嗎你今天去市場買菜明天菜價還保證一樣嗎?手機七天鑑賞期又不是網拍你硬跟人家凹要換手機造成別人困擾 人家也只是店員站在顧客的角度思考才是服務本質這種話多虧你講得出來.....就算你是錯的還要站在你角度思考嗎..要貼取暖文 抱歉你貼錯地方了 這裡是01,不是FB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