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約像被綁架 wrote:
即然合約不是你所簽,若如你所說是店家所為,
如果你先自行支付違約金代表什麼意思?
不應該存在的合約,您為何要同意支付違約金??
如果沒有提供證件,人家如何憑空幫你生出證件去辦呢?
怎麼會忘記呢?
先支付只是為了要終止該合約,我才能用這個門號續約我要的手機。
至於證件,我不記得當時有沒有拿出來給他,只記得沒有簽文件。會忘記是因為當時認為買空機,若他要求看一下證件,應該不會怎樣,有可能因為這樣有拿出來了。
d120000 wrote:
所以這部分是你不知道的瞜?
"該店家事隔近1個月後,以委託方式幫我續約綁2年,因我是中華老客戶還所以還享有手機折扣,同時搭配一台筆電。"
對。這整個被續約的過程,我都不曉得。是最近要辦手機才知道的。
sydneyliang wrote:
2.向中華客服說明原委.以當事人身份要求提示保存在中華電續約兩年的文件正本.包含您因此付出的違約金.
確認非本人行為後.要求客服保存正本.影印副本送轄區警局報案.
3.筆電在誰手上?很重要.如果.基於善意出發點替您在前案中替您爭取爭取福利(偽造簽名還是不對).
筆電仍然交予消費者.就變成隱匿應告之影響權益事項.侵占罪名就不成立.
感謝提醒,我已經向中華電信確認正本的狀況,並已於事發隔天拿到當時續約申請書的影本。
筆電不在我手上。
拿lg kg320的苦主 wrote:
到震旦想必你有提出你的需求
你也提供證件給對方......想必你也有簽文件吧
你不會也想不起來你是否有簽啥東西.
和門市小姐的對話你也全忘了.
雖然震旦一直走特別的正妹服務.但你也別被沖昏頭阿.
震旦小姐.因該也被你搞的莫名奇妙囉.
當時到震旦,我唯一的需求只是要一支雙卡機。
證件可能有提供,但我確定當時沒有簽任何的文件,和門市小姐的對話還記得一些。不過…我是女生!^^
謝謝大家的幫忙,有新的狀況或疑問我會再來請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