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5858 wrote:
如果APN的設定值為...(恕刪)
我換個方式來說好了,手機是通訊的工具,您可以用『語音』和『視訊』兩種途徑來達成通訊目的。
今天您跟業者申請了一個3G門號,選擇了『語音』吃到飽的費率,但是,您卻另外選擇換用了『視訊』這個途徑來達成通訊,所以,業者要跟您收取『視訊』這個途徑所產生的費用,這很合理吧?
除非您能舉證,像另外一樓的開版者類似您的案例一樣,您申辦這3G門號的合約上只有選擇語音服務,業者不應該自動(貼心)的開通,讓您誤以為所謂的吃到飽,就是視訊電話也包括在內,不然就不應該幫你的視訊服務也開通。
。。。。。。。。。。。。。。
這樣的邏輯好像也可以換個角度來看,上網吃到飽的費率門號,拿到國外去數據漫遊也要算吃到飽嗎?
red5858 wrote:
這樣的比喻好像也不太...(恕刪)
我在去年初把上網的門號拿來筆電手機輪流使用....
之前明明您SIM卡是給筆電上網的,是您把它拔下來放到手機上來輪流使用的不是?
而且,我用手機就可以直接撥視訊電話,比您自己換卡片貼心的多了,連卡片都不用換耶!
我之前用中華3G手機撥過視訊電話,這個要從手機選項中去選擇,當然撥出去的號碼也列在手機的撥號記錄裡,我習慣通常都是用撥號記錄裡的號碼回撥,結果回撥的號碼,一樣給我用視訊方式撥出去啊!後來,就打電話給客服,要他們把視訊電話這個服務給關閉啦!
老實說,今天威寶如果可以像中華一樣,在系統端可以直接將APN WAP和APN INTERNET分別可以設定關閉,您的問題發生機率應該可以降低很多,當然,中華起初可能也曾像您這種狀況很頭疼過啦!我也要感謝過去中華『錢』輩的努力,呵呵!
您好:
我的其他文章可否去參考一下?我是從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來看合約與威寶的系統設計的。
不敢說是全為自創,但好歹也看了好幾十棟樓,數百篇討論,也有人引述法條幫我解答的。
就事論事,依法論法,不要再口水戰,說一些言不及義的話。
否則,我還真會懷疑,真會有人是公司派來亂的。
2007年9月就發生的問題,現在民國一百年了吔!
我要不要給您各樓主的大名,您去問他們的慘狀,叫他們不要討拍?
有本事就反駁我,不要叫我去法院告。
我有一個案子,在七年前親自到法院提告,至今下落不明,連個文都沒有。
告就有用喔?您一定沒上過法院吧?我可從台灣頭拼到台灣尾去告過人的。
狀子全部自己來,可能稍有資格讓各位了解一下司法的實況。
不是什麼案子都得上法院,上法院也一定有真相。
李昌鈺還是有人不信啊!人家美國人可是當寶吔!
我也想看看「小護士」到底有多正!
威寶反正自知理虧,在記者會被議員嗆要告詐欺,還敢收我五千塊?
只要他承認錯誤、公開道歉、修改合約、關閉預開,全面退費。
要告精神賠償較難,何必去法院?要先交五百塊,這叫「小額訴訟」。
我可沒那麼閒,但若您要幫我出五萬元,我可以順便教您如何寫狀子告人。
當初沒填法律系,否則就可在此多幫大家增進法律常識。
妨害名譽和毀謗大家都常搞不清楚呢!
準備了三個月,當期末報告來準備。
我在三月十五日已與威寶在消保官那兒過招了。
連消保官都沒說我的引用法條有問題了,我有律師陪同,還誇我見解專業,真不好意思!
感謝老爸,兒子的洋墨水沒有浪費!
我的律師好歹也是馬總統的台大法律系學妹。
請問,留言說些五四三的,有人是律師,還是法律系的?
還是哪個單位的長官蒞臨指導?
要不要我代轉您的高見給他瞧睢,是否比我有說服性?
接下來,就換公平交易會囉!他們等我的資料!到時候恐怕啊寶又要哭哭了錢,
和上回「威通卡」一樣,被罰一百萬。到時候,我會一一整理出各位大大的名單,
感謝各位幫我衝人氣的!
至於沒下「文」的NCC,就直接送監察院囉!該打老虎了!
準備好一杯冰拿鐵,提提神,仔細看看我的文章們,是否有何破綻。
敬請指教!謝謝!
不要像其他人又來亂喔!01可是個高水準的論壇呢!看各位高手的內容就知囉!
<好消息!被威寶亂收的WAP與INTERNET費用有解了!「為感謝 貴客戶支持與愛用」,「全額吸收爭議帳款新台幣5,000元費用」>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2042260&p=2#26382144
<威寶的用戶有福了!您有被wap等上網費用拐跑的小朋友嗎?快來登記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2050518&p=2#26581997
被先入為主的想法蒙蔽,是看不清事情真相的!
神威寶劍不出鞘,被當廢鐵看!
威寶寶們,接招! 就愛「劈」威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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