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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有官威沒是非不敢擔責小烏龜(威寶電信退租)

威寶沒權利,是NCC給他的,祝你成功,不過你應該只是浪費時間,除非你做總統改革這爛政治環境,不然如你所說,你不過就是小蝦米,寫給自己嗨而已,祝福你
樓主,你的想法沒有錯,檢附身份證件供電信公司核對,不等於要留存身份證件影本給它們。
而且申請電話可以作非法用途,管控提供影本也就罷了,現在連停用也要管控提供影本,
停用可以作非法用途?都停了話怎麼去用在非法用途?就只為了主管機關未來稽核用?
這也就難怪你會生氣了,為個人爭取權利並沒有錯。

不過,不知你發現了沒,現在去銀行辦手續,所簽文件比以前多了許多,程序更煩雜,為什麼?

因為有少部份人鑽了漏洞,而主管機關為了防止出錯(或是基於保護人民立場或是善意提醒當事人),不斷設下關卡,以致於文件愈簽愈多,藉此加重鑽漏洞的困難,防止別人鑽漏洞,不過也同時讓程序更形僵化了。


Als die Nazis die Kommunisten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Kommunist.
當納粹黨人搜捕共產黨員時,
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Als sie die Sozialdemokraten einsperr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Sozialdemokrat.
後來,他們囚禁社會民主主義者(左派份子)時,
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

Als sie die Gewerkschafter holten,
habe ich nicht protestiert;
ich war ja kein Gewerkschafter.
後來,他們搜捕工會份子時,
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不是工會份子。

Als sie die Juden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Jude.
然後,他們搜捕猶太人時,
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Als sie mich holten,
gab es keinen mehr, der protestieren konnte.
最後,當他們來抓我時,
已經沒有人可以為我說話了


---
老實說有這種時間很多的熱心人士幫民眾說話
幫民眾對抗財團,其它人不幫他加油就算了
還在一邊冷嘲熱諷,真不知道這些人到底在想什麼?

我沒說話。。。
是因為。。。。
我覺得抓的好

NCC規定的,跟財團有什麼關係?
電信商能不照NCC的規定做嗎?
從小我媽規定我(飾門市人員) 見人要問好 對方也要對我問好(別問憑什麼? 就是我媽媽規定的)

我必須聽我媽(飾威寶或電信商)的話, 對方也要聽我媽的話

因為小學生活與倫理(飾NCC法令)也有教,學校(飾NCC)也都有規定...

當別人不向我問好 就是奧人! 就是找我麻煩! 就是刁難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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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回文的部分鍵盤手(有的人還若有其事的舉例哩!!)

都抱持 樓主是奧人 是找麻煩 是刁難.....
本人的舉例 我倒是覺得威寶(或通信商)拿雞毛當令箭,為己之便而侵害消費者權利!



樓主一直強調 本人親至 又提供正本檢查 甚至退租申請單上簽名...完全符合NCC規定

這有很難懂嗎?
好康免費提供(魅力網路 http://melachiao.com/ )
jinjhang wrote:
威寶沒權利,是NCC...(恕刪)

只想回幾個字:假若我是雙胞胎...
我連刪除一個網路帳號,處理資料異動都要身份證影本了,所以退門號是應該要的

m5g wrote:
我連刪除一個網路帳號...(恕刪)


這種邏輯很奇怪...

有時間的話從頭看一遍

或許您會改觀

個資掌握在自己

每一個人有權知道自己個資如何被應用

為了尋求身份證影本用途

耗費兩個月的時間

請了兩位立法委員協助

NCC才肯回覆

若是站得住腳需要這樣嗎?

再去看看編出來的理由....


只要接到可疑的電話

幾乎是銀行業者,貸款,信用卡....

我一定會問:我的資料你從那裡取得?

我有同意你使用嗎?

而今再也接不到

您的態度會決定日後的一切
















gimichang wrote:
這種邏輯很奇怪......(恕刪)




我沒有別的意思,只是覺得這只是他們做為本人親自授權的證明依據

大家都只是要保護自己

身份證明影本都會被蓋章,不得轉為他用,如果信不過列印過程,自己先準備好也可以,反正就是註記

另外,只要有網拍購物過,不論是買方或賣方被駭或資料被賣,都有可能會接到這類電話

與人溝通,求學,求職…參與活動,也不可能沒有個資流在外面,重點是……

看完這麼多樓的文章,我還是認為原PO根本就是刻意刁難
不管今天是NCC還是電信業者甚至是銀行規定,我覺得都非常非常合理
提供雙證件影本備查,就是怕今天文件上只有簽名
過了三個月甚至一年,客戶跑去門市大吵我沒有退租,
你憑什麼退租我的門號,去調資料文件上面只有簽名
客戶就可以說只憑一個簽名,憑什麼證明是我本人辦的
然後堅持提告,雙方就走法院請法院裁定,
電信公司每天跑這種阿莎布魯的案件不就飽了


然後你說現場有請警察在場,之後你爭議當時不是本人辦的
是不是電信公司又要費時請當時警察到場做個人證
如果好死不死當時的警察出了意外因公殉職了,那不就來個死無對證
為了避免之後這種耗工費時的狀況出現,
所以我認為各大公司需要提供雙證件影本備查的規定非常非常之合理


最後我只想說,大家都只是要保護自己
像是你這麼的注重保護自己個資,電信公司難道就不用保護自己嗎
將心比心,今天狀況顛倒過來
你自己開了一間電信公司,你提供了退租只要簽名不用提供雙證件影本備查的所謂"合理規定"
之後過了三個月客戶去你公司大吵大鬧,說文件上面只有簽名你憑什麼證明是我本人辦的
請問你要怎麼給客戶一個合理的答案???
這種案例每天只要上門一個,你每天煩這個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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