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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玩展示機摔機了 到底該不該賠呢??

在澳洲如果是這樣的情形是不需要賠償的,
在澳洲喔,台灣不清楚-_-

因為店家放測試手機在那給顧客使用,
店家就該明白該手機會被很多人使用,
也該明白使用過程中會有失誤,如掉落,
所以這個情形發生,店家是不會要求顧客賠償的,

這裡說的店家指的是像telstra或optus這種大公司,
像是mall裡那種擺櫃子的就另當別論了,
反正他們也只會讓你看模型機而已。
Only one-way road on this judged life
我去吃麵手滑打翻了
老闆說有沒有燙到 然後再煮一碗給我也沒有多收錢
我都不好意思了

同理手機掉到桌上 店員又問你的手有沒有受傷 然後再拆一支新的給妳朋友玩
我是來亂的

天天星期8 wrote:
我也覺得發文者.自己...(恕刪)



哈哈哈
個人認為
擺在櫥窗(櫃子)外,本來就是供人任意試用的,非蓄意損壞應該不用賠
如果本來是收在櫃子內的,經顧客要求才拿出來的讓客戶看的,不管是不是蓄意損壞都要賠
汽車展示間也是這樣,展示車傷到要賠,試乘車傷到不用賠

要拿東西人家試用來增加客源,東西當然會有受損的風險,這些店家都該清楚且自行承擔風險吸收成本
不然以後誰敢去試用,到時舊傷都凹說是你造成的要你賠
陳列品跟試用品屬性不同,一個是擺在那你只是讓你看,一個是要讓你試用的
陳列品傷到當然要賠(就像前面有人提到的水晶,擺出來是讓你看的,不是讓你把玩的)
其實最主要的問題在店家

為什麼呢?
....新手機展示其碼也要買個(第三責任險+財損) 照理說因該要買全險
有沒有人賣手機的保單啊?

我又來亂了

嫌犯強姦了一位女性,
女性控訴嫌犯奪走她的第一次
嫌犯跟法官說他是有強姦她,
但是不能證明她的第一次是他戳破的。


出版社 wrote:
哈哈哈


不用發私訊給我....

真相只有你知道

搞不好從頭到尾根本沒有這個事件

沒有..人.事.時.地.物...沒真相

這只是你的幻想虛擬事件而以

PS當中有些不合常理

不然請你說出時間地點.手機行號

是在直營店.特約店.還是其他展示中心
只能說你朋友白目,摔了人家東西因該低調點
人家可能還放過你,說這種白目話不是你也算你頭上
摔下去是事實

出版社 wrote:
還有簽了賠償的相關切結書


貼上(簽了賠償的相關切結書)

有圖有真相
哈...甚麼跟甚麼?...
我愛潛水 wrote:
嫌犯強姦了一位女性,...(恕刪)
新手~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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