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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玩展示機摔機了 到底該不該賠呢??

不知道是現在的教育有問題還是人有問題?提出這種問題只有被炮轟的份吧。
本來弄壞了別人的東西照理來說就是只有賠償一途,如果我是店家聽到你朋友
這樣說我一定叫他全額賠償。不管他是不是展示機或是二手機。覺得你朋
友會說出這種話真的是想逃避問題。

八月二十 wrote:
法律上要訂一個人罪, 是要有多樣證據證明他有罪, 才能定罪
並不能因為一個人無法證明他無罪所以他有罪!!


是這樣沒錯.
手機這件事.樓住的朋友硬要凹.在法上面還很有的灰
但是我們台灣是講 情理法

在情在理 都是說不過去的

就好像依法撿到皮夾要幾成的報酬一樣
大家都有樣學樣... 這社會還有甚麼人情溫暖?

博愛座乾脆沒讓坐要罰錢 開罰單?
然後被開單的人再來舉證.有甚麼重大疾病.或當天身體不適診斷證明?

不然要誰賠= =
難道店員自己吸收嗎?
如果你們是那店員叫你們自己認賠你們幹不幹= =
HTC&三星=專打自家機皇使用者臉的兩大好廠商 不買嗎~?
做人要有擔當 才是負責任 同理心 如果你是店家 你會....................................................................


摔了人家店家的機子,當然要賠阿!
一種就是店家送修,你朋友買單!
一種就是你朋友做人乾脆點,直接買下,只是殺點價錢
聰明點讓店家送修完回來,買回去玩一玩,然後上網網拍賣掉
可是要說是整新機,不介意在下標!

標題寫的該不該賠我是覺得沒道理!
像是未成年人的想法和做法~就是和大人賴皮,這樣誰敢放展示機出來!

保重吧~你朋友該去找爸爸付錢了!

出版社 wrote:
今天跟朋友去百貨公司...(恕刪)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我想都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能力負責
我相信你朋友是不小心手滑掉才摔到的,絕對不是故意的
但是事實結果是手機邊框有損傷了,錄影也被錄到了,那
合理範圍內的回復原狀應該是沒有任何疑慮的...

將心比心,如果大家都是這麼不小心而不用負起責任的話
展示機不就像被火車壓過去一樣的千瘡百孔......?

如果您拿到的展示機也是這樣的東缺一角西缺一塊的,試
問您還會想買嗎?答案應該是不會,而且第一印象就差掉了

我覺得因此而買下那一整支可能也要花個一兩萬元跑不掉
,如果只是邊框損傷,依照我的送修經驗大致上都不會超過
三千元,幫它復原應該就可以,也當作學一個寶貴的經驗~~

答案不就在自己心中 這樣問題和硬凹沒兩樣. 如果換妳朋友開店或去店裡工作然後借展示機給人玩,遇到同樣情況的客人,我覺得妳朋友做法絕對也是和店家處理方式是一樣的. 所以這問題沒營養..
每個發這種文的都會說是自己朋友
...........................

peter3369 wrote:
每個發這種文的都會說是自己朋友


我也覺得發文者.自己就是當事人...

都有這種強者朋友.還需要你幫他發文問看看.有無其他解決的方法

把時間.地點說出來吧

聽聽兩方的說法.會更客觀.....

出版社 wrote:
但是不能證明那個凹痕是他造成的




你朋友是律師嗎?
很像只有律師會說這麼無恥(誤).是 專業的話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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