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88888888 wrote:這棟大樓蓋的可真高啊,要是之後閃電無條件...(恕刪) 妳Nokia折疊手機好意思賣人家3000元?成本明明才300元左右 ...看到妳在別棟樓留下的文我就知道你很特別
其實不用講一大堆法律條文啦....既然你認為你對那直接法院見...要嘴砲就在庭上跟法官,業者嘴砲判下來,一翻兩瞪眼,結束!千萬別在此說得慷慨激昂,義憤填膺卻私下付300了事,這樣可是會被大家笑的不過看你在這邊講得口沫橫飛我就已經笑了!.....................................補個幾張圖,下列公司的法務部門可以開始做事啦
多希望版主告閃電,講一大堆法律條文等你告贏再說,既然你認為你對那直接法院見,最好是閃電也跟你法院見。我還真想知道,閃電有什麼理由告輸你。也希望閃電不要為了客訢或是因為你要法院告他,所以就認了這三百元。看了你拍的紙盒破損的照片,實在不認為閃電收你三百元在那個地方有不合理。包裝不用成本,運送過程不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