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FOX wrote:
你的理由我早看過囉,的確沒必要重複。
爬爬文就能斷定有罪的這種能力,
連法官們都望塵莫及。
大家每次看到都該讚嘆一聲:
真他媽天才!
嘴嘴炮就能斷定無罪的這種能力,
連法官們都望塵莫及。
大家每次看到都該讚嘆一聲:
真他媽天才!
別說只有你能換字
這個方式是你先開始的
我們就來無限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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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FOX wrote:
CUFOX #1401
2019-06-10 14:41Sophia_01 wrote:
每個被告都死命狡辯的話,法律就定不了罪嗎?
把法官跟對造律師都當笨蛋嗎?
當本版的網友都沒有辨識能力嗎?
所有控方都死命胡扯的話,法律就誰都能定罪了是嗎?
把法官跟律師都當笨蛋嗎?
當本版的網友都沒有辨識能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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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FOX wrote:
這只是不同的描述方式而已,法官不認同某方論點就可說是一種打臉了。
另外,你又怎知道法官不會有打臉的心態?
所以才說他自嗨啊
連最基本的子非魚,焉知魚之樂的道理都不懂
還說要打臉別人
反問你
你怎麼知道法官會有打臉的心態在工作?
請證明
你可以附上全台法官″記名″問卷調查佐證
還是找一個法官公開貼文、錄影或在記者會說
我就是要打臉 原告or被告的
找一個來
我一定會好好驗證資料的正確性
CUFOX wrote:aurora780730 wrote:
這裡沒有自打臉的問題
只有你自己中文理解能力有問題
懷疑總價有問題所以開始錄影,確信總價有問題所以開始錄影
代表價格巨大的差異他是知道的
知道有問題還一直下單就是故意
你不但有自打臉的狀況,還有邏輯和常識方面的問題。
嗯,你的邏輯一直被所有人質疑,光一堆我叫你證明、量化出來的問題從來都回答不出來了
你不只自打臉,還自己毀容
將他的問題反著問他再叫他證明
這不就不攻自破了嗎
不就是讓我看你笑話而已嘛
CUFOX wrote:
別擔心,我不是對每個人都這樣的。
個人原則是盡量使用最適合每一個人程度的方式回覆,
態度差或大言不慚胡扯的人,自然會獲得他們應得的對待
嗯,你的態度差跟大言不慚胡扯,已經獲得大家該給你的對待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你講越多我套越多
反正我已經會你的詭辯精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