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YUMES wrote:可以去告他啊!但要花很多時間,證據部分要準備完整除了退費,順便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還有時間價值賠償(你利用打工的時間去開庭或開和解會的時間價值)當然有認識的律師更好,可以多問一些法律諮詢,一次就告給他死,看他以後還敢不敢騙人) 身體的損傷才能告"精神損害"賠償
rstmeqft wrote:說不中聽的:你吃飽太...(恕刪) 任何買賣的成立和判決,會取決在"有無""詳細告知""物件的實際狀況"這是賣家用"話(詐?)術"來取信於人二手物品的交易糾紛很多,也不是只有在這裏發生如Y拍,露天,或oc...等等二手交易網都有建議版大,去oc的交易糾紛區看看,看別的網友是如何的處理這種狀況.....或許是版大的經驗太少才讓自已捲入這種狀況只能說:物件的買賣,一定要""眼見""實物""為憑----------------------------潔身自愛的人很多,可是寧當老鼠屎的也不少;網路世界,無奇不有...切記切記
支持樓主告詐欺+1詐欺罪是屬於公訴罪 到警局告發是一定要受理的只是不知道是在被被告人還是原告人屬地法院開庭建議樓主先跟消保官申訴後聽取意見後再決定若是在原告人屬地法院開庭 我是建議直接告他詐欺畢竟該有的證據你都有了 勝訴機會很大 雖然手機不過幾千塊但能讓這種人得到教訓卻是無價!
警察當然喜歡變成小案。這樣就不會有破案壓力。像手機掉了,可以報遺失或竊盜。遺失就慢慢找,等人撿來派出所再通知你去認領。竊盜就要去過慮監視器,抓竊賊。小囝仔 wrote:太奇怪了吧 今天我去問諮詢律師 律師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