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jinia wrote:店家敢給試用,這是一...(恕刪) 我比較認為賠償,至於費用就得自己談了,個人傾向二手機直購,至於送修與否就端看自己但是店家已送修,就談負責幾成吧第一,該店家拿出來讓人使用,無非就是拼業績第二,該手機最後也是會以二手機賣出第三,因為是你朋友摔到的,所以負責人
a4911111 wrote:很簡單我覺得你在這問...(恕刪) 叫消保官是哪來的Good iDea那這世界都不用警察了嗎?店家內物品損壞怎麼看都跟民事有關,可以解釋一下你怎麼得出叫消保官的Good idea嗎?
應該慶幸是手機 不是玻璃或者陶瓷藝術品只要賠償維修費用就好如果尚未購買下把玩 東西財產仍屬店家 如果店家願意吸收部分賠償費算賺到沒有規定做生意就要吸收吧 又不是打翻一碗麵可以送你一碗送修期間店家沒有展示品 如果因此少了鑑賞人潮甚至生意 那才虧大
這年頭隨便有個爭議問題上來討論就會有大批酸民跳岀來見獵心喜"這社會怎麼了?""現在小孩都這樣?""做錯事來取暖?"這樣的問題本就有討論的空間要不要賠 怎麼賠 怎麼證明 賠多少這也是其他人可能會遇到 值得借鏡的事瘋狂酸人可以讓你在不如意現實生活中多一點成就感嗎?
打砲來不及拔出來...不小心中出了..害女友懷孕...該怪誰!?怪老2不爭氣..還是女友討客兄 !!說實在 這種問題也拿來問....造事者根本沒責任感身為朋友的你..沒有道德勸說 也是不對明顯是教育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