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xian wrote:
那麼樓主的優惠卷是不是只能用一次?
而該折扣是不是也有限定購買項目跟折扣比例
如果最後利用漏洞送出去的訂單明細跟價錢與優惠卷不符
所以樓主很清楚網站扣的價錢就是一個漏洞
他可能沒看條款或相信最終總價才是華碩要的價錢,
所以你這樣是無法證明樓主很清楚這漏洞的哦。
aurora780730 wrote:
華碩就是陷入錯誤才出第一單的貨甚至其他單
因果關係搞不清楚的你講的華碩完全不該有過失的樣子
你還在講華碩?
華碩縱使有過失也不能成為犯罪的理由或免責
Ok?
這事件華碩的確有過失,
且我也沒說華碩有過失他就一定不算犯罪。
關鍵在於華碩沒有把第一單取消,還真的出貨的行為,反而容易讓消費者以為真的是大特價。
當情況越容易讓消費者以為真的是大特價,那就越難證明犯意。
aurora780730 wrote:
樓主自己錄影強化了懷疑或確信總價有錯誤而害怕華碩不出貨
而且錄影還不只一次!
才是解釋這個超過10筆錄影的意義所在
不是單單只看他下99單
Ok?
自己不看人家說的已有錄影的那幾次特別去解釋
若已經有所意圖,我管他99單還是只是2~3單
是囉,錄影的原因有可能是確信,也有可能只是懷疑。
你這樣就已經自打臉99單都是故意的論點囉。
對象33%的貨款,別說100筆,一筆就好,請問當事人跳不跳腳,同一票人會不會以一
致的標準幫上市公司開脫!?還是見風轉舵一樣去駡上市公司?

這種情況無論是網民媒體民代應該都非常樂意聲援,無論系統有錯沒錯交易是否異常,
只要上市公司退款道歉動作稍稍慢一些,當事人與網民還不駡翻!

現在坑了人家反而”站出來”喊冤,只因為是透過網路電腦交易本質上就有所不同!?
當事人最好還是低調老實一點,論壇發個文蓋了1千多樓好像是”眾所矚目“,其實早建議
可以去法院看看,每天有多少小奸小惡的犯罪嫌疑人進進出出,當事人不過是其中之一,
大聲嚷嚷發個文不會讓誰變得更”特別”,即使不被飄忽的鄉民遺忘也無所謂了;
反正在這邊談什麼法律都是空包彈,檢方起訴書應該不會拖太久了,該如何伺候白紙黑字
一目了然,眼睛睜大看清楚法律是怎麼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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