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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濫殺平民,猶太教的命較值錢,伊斯蘭教的命就比較賤,反恐無限上綱

aurora780730 wrote:...華碩縱使有過失也不能成為犯罪的理由或免責...

大概才剛註冊新帳號,前面討論了一大堆沒時間去看吧.
樓主無意間發現漏洞→下單(錄影)
→華碩陷於錯誤→出貨→下單
→華碩陷於錯誤→出貨→下單(中間10多次錄影)
→華碩陷於錯誤→出貨→…第100次下單
→華碩第100次陷於錯誤→第100次出貨


簡單的來說是這樣
真正被人詬病的不是第一次下單
而是 (其他次錄影加上其他次的下單)
強化他的故意行為
更何況 錄影中所操作的手段不是一般程度的複雜

舊文回顧
這是樓主自己的證詞

#1091樓內文

今天主動到刑事局再補充 新證據 朝向 不起訴 跟 誣告罪成立
回覆網友疑問
1.為什麼 買東西 要錄影
因為有吃過虧 在大型購物網買過東西 一收到就有問題 但退貨確要收處理費
之後拆包裹 都會全程錄影 當然算錯價 也要錄影 當初是怕華碩不出貨 才錄影的
沒想到 收到貨 經過4個多月 才告詐欺
2.買多少筆 過程經過?
一開始是參加華碩愛地球回收舊手機活動,拿到華碩皇家主動寄給我的折價卷,上官網購買東西
結帳無意間發現購物車新增刪除,但購物結算有出入
,又看到購物說明.說一切以購物車為準
就直接下單 整個經過時間約2個月 前後下單100多筆 分批收到 信用卡也請款 假如有問題 不是一開始就要說明嗎
現在有的證據 是十幾筆購買全程錄影 和 今年1月多 他們發現購物車結算問題 回傳 的證據
現在想朝 他們明知購物車問題 卻又 硬告我詐欺 誣告罪成立
請大家幫忙 謝謝 每個人都有可能會遇到
滿後悔沒有在 PTT 這裡貼出來 分享給網友
我知道大家會說 我自己可以慢慢買 才不公開
對 但我可以自己先買完了 再公開給網友不是嗎
網路上 標錯價 算錯價 本來就只是消費糾紛 這種用刑事逼民事的做法 真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jEfiU6epQQ

0分59秒開始逐字稿[不用謝我]

當然是不合理
他們購物車本身自己有問題

他們也修改過了
我是覺得他們自己認知
也知道是自己購物車有問題

怎麼今天還有這樣的事情

紅字部分可以解釋為
樓主知道華碩購物車有問題
當然算錯價 也要錄影
[而且是在買的時候就已經知道了]
[上官網購買東西結帳無意間發現購物車新增刪除,但購物結算有出入]
而且也開始知道華碩發現購物車有問題[今年1月多 他們發現購物車結算問題]

如果說錄影是為了怕華碩不出貨
那為何華碩會不出貨,是不是能推導因為你知道價格根本不對勁
怕華碩不認帳,才錄影
要不解釋錄影的用途

代表這10多筆的錄影樓主早就認知到有算錯價的客觀事實[主觀上的認知]

aurora780730 wrote:
華碩縱使有過失也不能成為犯罪的理由或免責...(恕刪)


民法第217條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民法第217條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那是民法
現在要用刑法辦你
當然不是看民法啊
1.相對於正常的消費者不會開兩個視窗刪刪減減.

2.把符合優惠的商品先放入其中一個視窗,讓結帳時候可以符合優惠.再使用不符合優惠的另一個視窗結帳.

3.前面有提過他認知會造成華碩的損失所以不公布,為何正常買賣行為她會認為華碩會有損失?
blackever wrote:
民法第217條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恕刪)

前面有網友提到過,本案應該要負民法不當得利的返還,
這位B大今天第1次提出民法217條,很有趣。
有民事律師或法學大大,可以提出專業的看法嗎?

我是yuxian大 說的法律小白,不懂法律,
但個人直覺(法感)是
像是車禍案件的發生,才會看與有過失,比如肇事者70%過失,受害者30%與有過失,
受害者提出100萬的賠償時,才會用到民法217條,肇事者可以只賠償70萬。

本案,應該是依不當得利 返還 (全部的不正利益) 給華碩。
突然甩出這法條,真是想不通耶!

blackever wrote:
華碩縱使有過失也不能成為犯罪的理由或免責

民法第217條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恕刪)

第一句話,是在討論刑法吧!
明明就說,就算華碩網購系統有漏洞,也不能成為他人犯罪的理由。

和民法第217條有什麼關係?



blackever wrote:...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真是鬼打牆了,即使忽略法條適用範圍,其他版兄舉的一些例子麻煩也先去
看一下嘛,別像個大爺一樣老是要別人把菜端到你面前;

您大專業,找個判例來給大家開示一下,看哪些過失可以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

比如說那種什麼ATM發神經吐鈔,或是按1000領10000交易明細列1000的,
(錯在機器)
或是找錯錢該100拿錯給1000,立刻被發現還可以拿在手上不退還的...etc.etc.;
(過失在人)
財物放桌上不好好保管收起來,可以趁不注意摸走... ... ... ... ... ... ... ... ...............;

我想這個大家都很喜歡也望眼欲穿地想知道,就教教大家嘛,順便告訴大家如何
無限延伸擴大解釋,這樣私宅大門不關就可以走進去,洗澡窗沒關就可以去看,
自行車沒鎖都可以牽走...上述被害人的疏失都不算小,被抓到了如何鑽法律漏洞;

也請您大順便推薦一下,有哪個作業系統或程式是安裝之後就100%完美的,老是要
更新修補也不知道是在搞什麼東西,永遠沒完沒了煩死了,麻煩救救在下,拜託拜託🙏

就。。。。。一個貪字。。。。

只能說如果你是在美國可能沒事吧
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很辛苦

又不是通通變一元
哪裡知道是不是原廠隱藏版優惠被樓主知道了 你系統設定可以這樣買 我就買啦

建議可以蒐集國內外案例 系統錯價 廠商認錯 勇於出貨的案例
樓主加油!

Hermitissimo wrote:
...您大專業,找個判例來給大家開示一下,看哪些過失可以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恕刪)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517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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