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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玩展示機摔機了 到底該不該賠呢??

簡單的法律觀念
店家主張是你朋友摔手機 要求恢復原狀 有錄影為正

你朋友主張摔手機前已有凹痕 這部分是你朋友要舉證 不是由店家舉證
melcygood0425 wrote:
所以摔壞東西用壞東西
一句不小心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在店家眼裡用壞就是用壞
不小心這三個字 無濟於事...(恕刪)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說 拍拍屁股走人的?

都說了報警..報警...報警.....報警

你是理解力有問題還是看不懂中文?
使用損壞賠償天經地義 那有推卸之責 何況是從自己手裡滑下去 有錄影為証 再多理由 只有賠償一途

ming0418 wrote:
讓我回想起小時候,讀國小時,那時候常常聽到因為同學把書、玩具等小玩意借給其他同學帶回家,隔天還來有破損,最常說的理由就是:我拿回家它就這樣了!不是我弄的


這算是屁小孩嗎?

allen_hu600 wrote:簡單的法律觀念, 展示機為店家財產, 若損害了別人財產就必須負賠償責任, 耍賴不賠的話店家是可以告你的. 你有損害他人財產的舉動(摔機), 不想賠償的話, 是摔機的人自己要負舉證責任損害不是摔機造成的法律就是這樣設計的, 不必無限上綱扯到消費者權益. 你只是在把玩手機根本還沒付錢, 哪來的消費者. 這個世界是有道理有邏輯的, 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的


店家敢給試用,這是一種行銷方式,那是不是因該要有責任,讓消費者安心體驗這個行銷方式。
您說的都是故意的情況下,這樣沒錯
但人家是不小心的…

allen_hu600 wrote:簡單的法律觀念, 展示機為店家財產, 若損害了別人財產就必須負賠償責任, 耍賴不賠的話店家是可以告你的. 你有損害他人財產的舉動(摔機), 不想賠償的話, 是摔機的人自己要負舉證責任損害不是摔機造成的法律就是這樣設計的, 不必無限上綱扯到消費者權益. 你只是在把玩手機根本還沒付錢, 哪來的消費者. 這個世界是有道理有邏輯的, 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的


店家敢給試用,這是一種行銷方式,那是不是因該要有責任,讓消費者安心體驗這個行銷方式。
您說的都是故意的情況下,這樣沒錯
但人家是不小心的…
以前在百貨公司賣手機時,摔機是難免的啦,我每次看客人用摔到實展機
時,心理想反正都是原廠提供的實機,加上外觀又不保固,到時原廠還是會回收回去,搞不好又整新拿出來賣咧!
提供實機就應該考慮到這種風險,只要螢幕沒破就好了!我是覺得那家百貨櫃點的手機櫃太機車了...........呵呵!!


出版社 wrote:
今天跟朋友去百貨公司...(恕刪)
smt wrote:
旁觀者清...都叫人家賠賠賠....根本沒真的幫到樓主和他朋友....
...(恕刪)


樓主只是詢問有沒有人有類似的經驗?看不出來樓主有大喊SOS!?反正一切都來不急了!
唉,台灣的消費者都怎麼了.
這不是說樓主朋友逃不逃避的問題.
重點是這在國外根本就從來都不用陪.
我在國外碰掉不知道不小心碰掉多少東西過
沒一樣要賠,因為算在廠商的turnover裡面

如果真的要小心會壞掉不能碰觸的就收起來,顧客要看的時候才拿出來
不然就像試乘車一樣有保保險,讓顧客安心體驗

linjinia wrote:
但人家是不小心的…(恕刪)


犯錯的人有90%是不小心的~~~
關在牢裡的人都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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